新華網湖北咸寧4月14日電(記者楊維漢、鄒偉、李鵬翔)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案件14日繼續在湖北省咸寧市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其中,劉維等7人案14日上午結束了法庭調查程序后休庭,將于15日開始進入法庭辯論。 14日上午,在劉維等7人案的庭審中,法庭繼續就被告人劉維及其辯護人申請非法證據排除進行調查。應公訴人申請,并經法庭許可,公訴人有針對性地播放被告人劉維在咸寧市咸安區看守所接受訊問過程的錄音錄像,證明辦案人員在審訊過程中沒有對劉維刑訊逼供。針對上述證據,劉維作了陳述,劉維的辯護人發表多輪質證意見,公訴人多次作出具體說明。 自3月31日至4月14日,被告人劉維、文香灼、曠小坪、袁紹林、張東華、田先偉、孫長兵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罪的案件,在經過公訴人宣讀起訴書,被告人陳述,控辯雙方訊問、發問,公訴人出示證據,控辯雙方發表質證意見等環節后,法庭調查結束。審判長14日上午宣布下午休庭,15日上午進行法庭辯論。 同日上午,在劉漢等10人案的庭審中,應被告人劉漢申請,法庭許可劉漢就王永成被殺害一案的事實進行補充陳述。隨后,法庭就朱某被非法拘禁(致死)的事實進行調查。被告人劉漢進行了陳述,控辯雙方分別對劉漢進行了訊問和發問。公訴人當庭出示了劉維等另案被告人的供述、證人證言、刑事判決書等證據。另案被告人陳力銘、鐘昌華到庭接受調查。控辯雙方發表了質證意見。 法庭隨后就被告人涉嫌非法買賣槍支,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的事實進行調查。被告人劉漢、肖永紅分別作了陳述,控辯雙方分別對劉漢、肖永紅進行了訊問和發問。公訴人當庭出示了被告人供述、搜查筆錄、槍支彈藥照片等證據。控辯雙方發表了質證意見。應被告人劉漢申請,法庭還就王永成被殺害一案的事實對被告人肖永紅進行了補充調查,控辯雙方分別對肖永紅進行了訊問和發問。 14日下午,公訴人就被告人涉嫌非法買賣槍支,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的事實繼續舉證,公訴人出示了被告人供述、證人證言、搜查筆錄、鑒定意見等證據。控辯雙方繼續質證。 部分被告人親屬、新聞媒體記者和群眾代表旁聽了庭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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