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車輛被曝隨意出租 國家郵政局下令嚴格監督檢查
2014-04-14 21:38:15?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徐家傲 黃曉夏 |
12日,央視報道了社會上存在出租帶有郵政專用標志車輛的現象。對此,13日,國家郵政局向各地郵政管理局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嚴格加強郵政車輛管理。 據12日央視《是真的嗎》欄目報道,網絡上存在不少郵政車出租出售的信息,該欄目記者聯系到其中一位車主并約定見面。當記者詢問該車情況時,司機聲稱“大可放心,手續齊全”,并表示該車是哈爾濱郵政車,在北京市區可以正常行駛。隨后,記者租賃這輛郵政車進一步求證發現,該車可以毫無阻礙的進入到北京市貨車禁行區域,而交警也并未盤查詢問。北京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會常務副會長,北京市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邱寶昌表示:“郵政車作為一種特種車,它在通行的時間和路線上,有很大的便利條件。但是,它改變了用途,并且出租、出借去牟利。我認為這顯然不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涉嫌違法。” 此事被曝光后,國家郵政局官網發布通知表示,4月13日專門向各地郵政管理局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加強對郵政專用標志車輛的執法檢查,發現問題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處理,并及時上報國家郵政局。 同時,國家郵政局還要求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立即組織對電視節目報道的相關內容進行核實,查明情況。 據介紹,郵政車輛是郵政企業根據法律規定從事郵件運遞時使用的特殊車輛。《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28條規定,郵政企業不得利用帶有郵政專用標志的車船從事郵件運遞以外的經營性活動,不得以出租等方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帶有郵政專用標志的車船。同時《郵政法》第79條還規定,冒用郵政企業名義或者郵政專用標志,或者偽造郵政專用品或者倒賣偽造的郵政專用品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偽造的郵政專用品以及違法所得,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另外,國家郵政局提醒廣大群眾,發現出租、冒用帶有郵政專用標志車輛等行為,可撥打“12305”郵政行業消費者申訴電話舉報。(田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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