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近日發生了一起戲劇性的“警車違章”事件:兩民警被群眾舉報超速、不按規定道路行駛并連續闖紅燈。紀委調查發現,他們是送患急癥的孩子上醫院,而且與此同時,受助孩子的母親正拿著感謝信到處尋找他們。 >>舉報 警車超速闖紅燈 4月9日上午,重慶九龍坡公安分局接到群眾舉報,稱牌照為“渝B3450”的警車在華玉路開著警燈超速行車,不按規定道路行駛,并闖紅燈。 如果情況屬實,這將是一起性質惡劣的事件。據查,該警車屬于中梁山交巡警勤務大隊。10日,分局紀委將警車違規的情況通報給了警車所屬單位,并對該警車違規行為展開調查。 >>調查 原是送病兒就醫 調查結果卻讓人大感意外。原來,4月3日中午,民警吳石磊、劉利丹正在駕警車巡邏,從九龍坡中梁山田壩往華巖電大方向行駛,突然一名女子快速沖到馬路旁,一手抱著一名看上去約1歲的嬰兒,另一只手不停地向警車揮動。 兩民警停車詢問。女子表示孩子突發高燒39.8度,她已經20多分鐘沒攔到出租車,希望民警送孩子去醫院。劉利丹回憶說,孩子當時已經昏迷,情況危急,于是安排吳石磊通知其他警力增補自己的巡邏區域,自己則帶著母子二人趕往最近的醫院。 去醫院沿途有11個紅綠燈,最多可能要等近9分鐘。劉利丹遂開啟了警燈,拉響了警笛,闖了多個紅燈,將嬰兒及時送到了醫院。 >>求證 母親尋救人民警 在求證這件事時,紀委碰到了難題:吳石磊、劉利丹沒詢問那名母親的詳細信息,也沒有給對方留下名字,眼看要成“無頭案”。巧合的是,13日,被救助的女子胥國淑拿著感謝信找到了警方,尋找一個警號尾數是106的民警。她表示:“孩子12日康復出院,我很想對民警表示感謝,但兩個警察都沒有留名,我只記得其中一位民警的警號末尾是106。” 真相終于大白。 >>處置 對“雷鋒”又獎又罰 然而民警的行為到底是否違規?警車違章送緊急病人就醫是否違規,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最后,吳石磊、劉利丹被“又獎又罰”——大隊對他們幫助群眾的行為給予了表揚,號召全體同志向其學習,但同時對兩人的違規行為還是給予了批評教育。 重慶壹地律師事務所律師柯震強表示,僅從法律條文上說,警車違規應受處罰;但從法律的精神層面來說,民警的行為符合法律倡導的精神,值得提倡。一些網民則把關注點放在了呼吁更多社會愛心上。希望大家遇到類似問題多伸出援助之手,不能只依賴好民警“違章”。 據新華社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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