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往來成官員貪腐“遮羞布”:受禮不算受賄?
2014-04-29 07:16? ?來源:檢察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陳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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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尺度:正常往來還是變相賄賂 有人認為“小吃小喝不算過,小拿小要沒什么”,還有人標榜自己“大吃不大喝,收禮不受賄”等等。他們對自己的過失不以為然。新中國第一大案中的劉青山、張子善就是由收受一條“哈德門”香煙開始,一步一步陷入腐敗泥潭的。 “包括領導干部在內的公職人員,也有其作為普通社會成員的生活,有正常的社會交往,這其中就免不了有‘禮尚往來’。”袁柏順說。 郝建臻表示:“身為領導干部應該小心,特別是當他人以‘正常的友情交往’為借口向你做利益輸送的時候,要保持高度警惕。” 說易行難。特別是當一個人面對足夠大的誘惑和權力行使的“空間”的時候,這種人性自我膨脹的一面就會暴露無遺。 2008年11月12日,重慶市規劃局原副局長梁曉琦受賄1589萬余元被一審判處死緩。一個月之后,他在寫給紀檢監察機關的懺悔書中如此沉痛地懺悔:“對于紅包、禮金之類,從一開始不予拒絕,早晚就會突破防線。防線一旦突破,剩下的必然只有貪婪的后果。” 事實上,這名“規劃巨貪”第一次收取的紅包只是50元錢,但第一次被突破后,他膽子就大了,進而發展到對受賄習以為常。 梁曉琦并非個例。從以往貪官的落馬軌跡來看,多數與收“紅包”問題相生相伴。近年來,類似收“紅包”的邊緣性腐敗,已呈現多樣化趨勢。而現實中,很多領導干部在觀念認識上,對“人情吃喝”這種帶有中國特色的文化傳統認識不足。據媒體報道,截至2013年12月7日,第一批教育實踐活動單位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已全部召開。400名省區市黨委常委中,228人查擺(即找出問題等不利因素的原因所在,及時修正)了吃“人情飯”、喝“人情酒”等問題,這一現象值得深思。 現實中,有些賄賂進行得十分隱秘。比如借逢年過節、住院療養、婚喪嫁娶、生日壽辰等的機會,變相送禮收禮;以正常的人際交往或尊重親情友情之名,行徇私投機或行賄受賄之實;乘檢查工作、考察考核、指導調研等機會,拿點價格不菲的“土特產”、“紀念品”,等等。 廉政周刊QQ網友一語評: 山東省濟寧市城郊地區檢察院李弘:人情講究的是禮尚往來,對刻意巴結權力的人來說,送禮等于是肉包子打狗,那么他們送出的就不是“禮”,而是賄賂了。 江蘇省大豐市檢察院政治處董愛中:其實無論親情、友情或是其他諸多情誼,增進情感的途徑絕非人情往來一條道。 湖北省老河口市檢察院政治處李曉旭:應該杜絕把對公共行為的感激之情還給了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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