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副部長潘岳:新修訂的環保法是現階段最有力度的環保法
2014-04-29 22:01? 顧瑞珍?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王瓊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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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訂,也正在開展前期的研究論證工作。 記者:如何解決當前環境執法不嚴問題,確保執法到位? 潘岳:為了增強環保執法力量和保障,新法主要做了兩方面規定: 一是針對企業違法成本低的問題,嚴懲企業環境違法。設計了罰款的按日連續計罰規則;針對未批先建又拒不改正、通過暗管排污逃避監管等違法企業責任人,引入治安拘留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是針對環保部門失職瀆職,嚴格行政問責。環保監管職權是一把“雙刃劍”。新環保法對各級政府、環保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明確列舉了九種失職瀆職行為,并規定了嚴厲的行政問責措施。例如,違規審批、包庇違法、發現或接到舉報違法未及時查處、違法查封扣押,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未依法公開政府環境信息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過、降級、撤職、開除,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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