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教育局繼去年5月出臺《江門市關于禁止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暫行規定》后,近日又公布了《在職教師有償家教專項整治方案》和《在職教師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專項整治方案》,對在職教師有償家教、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的風氣進行專項整治。 近年來一些學校存在學生及家長在中秋、春節、教師節等給教師送禮品、禮金、禮券的現象,甚至家長之間也不得不互相攀比。近年來,江門市教育局接到在職教師利用職務之便,組織、要求學生參與有償家教的投訴超過130宗。 從本月開始,江門市教育局將在全市教育系統開展在職教師有償家教,及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進行專項整治,該局已將兩個專項整治列入了該局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自選動作”。根據整治方案,江門市各中小學校、幼兒園、特殊教育機構、中等職業學校以及地方教研室、電化教育等機構的教師,包括民辦學校的在職教師,均不得從事有償家教和收受學生及家長的禮品禮金。 江門市教育局要求各校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在職教師須簽訂責任書,并作出承諾。對發現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問題、收受學生家長禮品禮金的不良行為,將責令相關學校、教師限期整改,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任人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開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為6個月,記過期限為12個月,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期限為24個月。對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情況嚴重的單位和地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行政責任。記者周怡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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