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天際)昨日,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對《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實施情況進行首次檢查。 “無照經營的商販太多,路邊到處是隨意擺攤的。”在朝陽區石佛營高廟村村口,一位市人大代表看到臟亂的環境不住搖頭。當地村民抱怨,一到晚上就被占道經營的商販堵住馬路出不來。這位人大代表說,無照商販如此猖狂,主要還是有需求,“這里的黑洗車店洗一次車才10塊錢,比正規洗車店便宜多了?!?/p> 代表的話也得到城管部門的認同。市城管執法局有關負責人無奈地表示,現行《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自2006年修訂以來,對店外經營處300元至3000元的罰款外,再無其他處罰和強制措施,擋不住無照商戶非法經營,造成違法行為數量居高不下?!拔覀冊浻^察過,天安門賣水的商販一天最多能掙1萬元,這樣的收入和罰款相比,對商販起不到震懾作用?!彼J為,北京占道擺攤8年未變的罰則偏低,商販被教育處罰后往往還會重蹈覆轍。 該城管負責人稱,目前影響建筑物、道路及其設施容貌的違法行為成為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他建議,提高對違法行為的處罰標準,形成對違法行為的威懾力。同時,建立破壞市容環境行為黑名單,對被城管執法機關處罰兩次以上,拒不配合的商戶,錄入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此外,將行政處罰與居住證掛鉤,加大違法的社會成本。 對于代表提出的適當為商販提供經營場地的建議,該負責人表示,政府應規劃出攤商禁止區、限制區、開放區,并明確不同區域對商販的管理標準。在居民社區中按人口比例建設菜市場,引導商販入市。 利益問題如何依靠法規進行調整?市市政市容委有關負責人建議,北京應研究建立公共空間資源占用補償機制。對經營類設施,按照市場規律,運用經濟調節手段,按設施占用的道路公共空間,建立階梯補償價格機制,減少經營性設施無序占用公共空間,限制大體量設施上路,以此還路于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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