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商丘5月8日電( 胡增才)5月7日上午10點許,河南商丘市梁園區中醫院醫生胡明珠偽造國家公文印章案在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并于下午3時結束庭審。法庭上,胡明珠否認公訴機關起訴的罪狀,并做了無罪辯護。 被告人胡明珠, 女,1954年2月生,漢族,大專文化,系商丘市梁園區中醫院醫生。 在庭審中,梁園區人民檢察院作為公訴方向法庭稱,被告人胡明珠在2008年6月為其建設的位于中州路與團結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處的四層住宅樓辦理房產證所提供的的土地證號為商國用(2003)字第0576號的復印件偽造了宋向明位于南京路北側商國用(2003)字第0576號土地證。 公訴人還稱,被告人胡明珠在2008年6月23日,為趙某霞偽造了兩份診斷證明書,并在2009年4月13日為潘某霞也偽造了兩份診斷證明書。 公訴人認為被告人胡明珠偽造國家機關印章、證件,其行為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偽造國家機關印章、證件罪追求其刑事責任。 同時,公訴方稱被告人胡明珠拒不認罪,有酌情從重處罰的情節。 庭審中,被告人胡明珠及辯護律師為其進行了無罪辯護。 胡明珠稱,其四層住宅樓從建設到辦證都是由丈夫李保印負責,她從未過問,并稱他們家本來就有土地證,沒有必要去偽造別人的土地證,她也從未見過偽造的土地證,而且在辦理房產證時提交的材料中,大部分簽名都不是本人筆跡,并曾要求鑒定筆跡,但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一直未進行鑒定。 同時,對于涉嫌偽造診斷證明一事,胡明珠表示診斷證明書上的簽名是本人,但是診斷內容不是本人筆跡,并表示“醫學診斷證明”并不屬于國家公文范疇,因此認為偽造國家公文罪也不成立。 辯護律師表示,公訴人提供的所有偽造假土地證的關鍵證據大部分是復印件,并且沒有供證機關的公章,證據的合法性值得商榷。并認為,被告人家屬辦理房產證時提供的是假土地證復印件,并沒有原件,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通過復印件就認定為偽造國家公文印章罪缺乏科學性,并質疑為何土地主管部門沒有參與認定。同時指出,公訴機關并未查明胡明珠在何時、何地、通過何種方式偽造的土地證。 針對偽造診斷證明環節,辯護律師首先引證醫院不屬于國家機關,醫學診斷證明也不屬于國家公文,只是普通的醫學材料,并指出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為何不查明四份醫學診斷證明內容是誰所寫,而且公訴機關在舉證過程中缺失趙某霞、潘某霞兩人的關鍵證詞。 并指出,四份醫學診斷證明內容真實,不但不存在社會危害性,而且還能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起到保障作用。 最后,辯護律師表示,被告人胡明珠沒有主觀動機去偽造假土地證,并且相關證據也不能證實是胡明珠偽造假土地證,并指出辦案機關存在怠于尋找對于被告人有力的證據。 被告人胡明珠在陳述時稱,此案緣起于拆遷,因為她不同意開發商提出的補償標準,而被人打擊報復。 下午三點,審判長宣布庭審結束,并擇日宣判。 據悉,胡明珠房產目前屬于梁園區舊城改造范圍內,項目名稱為“海亞·和家園”,時任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吳陽任項目指揮部指揮長。(完)-- |
相關閱讀:
- [ 10-07]條件不符不能取公積金 有人竟造假偽造國家公文
- [ 03-29]為孩子上學她辦假房產證 涉偽造國家公文罪被起訴
- [ 02-05]龔愛愛或涉多罪名 僅偽造國家公文等至少判三年
- [ 06-20]公司員工偽造國家公文取悅上司被刑拘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