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記者劉映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昨日聯合發布《關于電信業務資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通告》,放開所有電信業務資費,電信企業可以自主制定具體資費結構、資費標準等。《通告》還廢止了涉及電信資費審批的相關文件,于2014年5月10日起正式執行。 工信部在對于《通告》的解讀中稱,“放開”的主要目的是希望通過鼓勵市場競爭推動資費水平下降,讓市場“無形的手”對資費起到調控作用。 據介紹,此次放開的電信業務資費包括固定和移動的本地、長途、漫游語音、短消息、數據業務等所有電信業務資費。 對于運營商而言,這意味著獲得了完全的自主定價權,業務打包套餐將更加靈活,增加了基礎電信運營商的競爭力。 用戶則有望獲得更多選擇,明明白白消費。文件提出,電信企業自主制定電信業務資費方案時,應當遵循合法、公平、誠信原則,考慮用戶的不同需求,提供業務打包等多種資費方案供用戶選擇。對涉及用戶基本通信需求的固定語音、移動語音、短信息、寬帶等業務,電信企業進行打包銷售的前提是,必須另外提供包內單項業務單獨的資費方案,并鼓勵電信企業為城鄉低收入群體提供更加優惠的資費方案等。 昨日晚間通知發出后,不少網友都對“降資費”充滿期待,“只要能和香港接軌就行。”但是,資費是否會下調,有運營商表示,還是要“市場說了算”。中國移動新聞發言人昨日稱,中國移動將認真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用市場機制確定資費價格,力求資費結構簡單、清晰、明了,同時努力降低經營成本。 昨日,在港股上市的三大運營商股價均出現小幅下跌,中國聯通(00762.HK)下跌2.637%,中國移動(00941.HK)下跌0.931%,中國電信(00728.HK)下跌1.432%。 ■釋疑 “價格大戰”將打響? 三大電信運營商此前曾都表示,電信資費有一定下調的空間,4G資費“余地”更大。不過,行業專家普遍認為,電信資費短期出現重大下調的可能性不大。 一方面,我國政府以往對電信資費標準管理就采取“管上不管下”(最高限價)模式,對于下限實際上不會進行管制。今年年初,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取消和下放64項行政審批事項和18個子項。其中,電信業務資費標準審批將取消。此次文件的重要意義在于修訂了原來文件中一些和現狀不符的規定。 另一方面,近年來,三大運營商間的競爭已經較為充分。通信觀察家項立剛表示,運營商的價格已貼近市場化,“現在中國移動和聯通的利潤都不多,只有電信的利潤還比較高。大規模降價不利于運營商的發展。” 電信企業不受監管? 北京郵電大學信息經濟與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曾劍秋表示,自由競爭的前提是公平、公正、合理,如果主管部門認為其不合理,仍然將實施監管。工信部昨日也表示,將加強對電信企業的事中事后監管。文件要求,涉及在全國或跨省執行的資費方案,應在執行前告知工信部、發改委,其他資費方案應在執行前告知省通信管理局、同級價格主管部門。各地通信管理局和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地電信企業的指導、監督。電信企業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努力降低經營成本,為用戶提供更優質、更低廉、更透明的電信服務。 如何保護用戶權益? 文件提出,電信企業應進一步提高資費透明度,建立資費方案公示制度,通過營業廳、代理代辦點、網站等方式公布所有面向公眾市場的在售資費方案。在業務宣傳推廣時應全面、準確,對資費方案限制性條件及其他需引起用戶注意的事項,應履行提醒義務,不得片面夸大資費優惠幅度或作容易引起用戶誤解的虛假宣傳。 文件還強調了應保護用戶的選擇權。電信企業與用戶簽訂的協議中應包含資費標準、計費方式、對應服務和適用期限等內容。電信企業應充分尊重用戶自主選擇權,為用戶選擇適宜資費方案提供便利和必要幫助,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或限制用戶選擇其指定的資費方案,未經用戶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與用戶約定的資費方案。 晨報記者 劉映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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