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判一內地人向入境處作虛假陳述等罪名成立
2014-05-10 17:11?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藍曉梅 黃曉夏 |
分享到:
|
中新網5月10日電 據香港特區政府網站消息,一名女性內地旅客于今日(1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分別被裁定向入境事務處(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陳述及違反逗留條件罪名成立,被判監禁8個月。 30歲的被告于5日持中國護照抵港,她向入境處人員報稱將過境香港到曼谷,并出示行程表顯示她將于翌日離開香港。她其后獲準以訪客身分入境。被告于7日在一次入境處與警方的聯合行動中被捕。經入境處進一步調查,她承認來港的真正目的并非過境前往曼谷,而是來港賣淫。 香港入境處發言人說:“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5萬元及監禁14年。” 該發言人警告:“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準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雇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 |
相關閱讀:
- [ 12-31]一名18歲內地男子涉電話詐騙案被香港法院判入獄6年
- [ 06-04]"香格里拉送別房客"續 提出糾紛應由香港法院管轄
- [ 06-11]章子怡向香港法院遞訴狀 強調被禁出境純屬誹謗
- [ 05-23]深圳唯冠訴蘋果商標侵權材料遭香港法院駁回
- [ 07-27]香港法院將開庭審理外傭爭取居港權司法復核案
- [ 06-08]外交部:香港法院提請人大釋法有助落實一國兩制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視頻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