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房,就是改變房屋結構和平面布局,將房間分割改建成若干小間分別按間出租或按床位出租的現象。按照現行法規,群租房的改造和出租均屬違規違法。然而,由于群租房主要需求者為一些低收入群體,監管部門往往面臨情與法的困惑。盡管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近幾年不斷出臺規定整治群租房,但政策制定容易,落實很難。 日前,本報記者深入上海、天津、長春等地,尋訪群租住戶、中介、房東、民警等相關方,探討現象背后的原因。 長春市二道區商圈群租公寓需求旺、管理難 1間臥室擺滿26張床鋪 記者 祝大偉 在長春市街邊,記者隨機向路人詢問“男生公寓”“女生公寓”。一些市民跟記者滔滔不絕地介紹起來,“紅旗街、重慶路等大商圈外來打工的多,周邊小區的公寓,街邊招租的小廣告貼得多了。”這些所謂的“公寓”,就是出租床位的“群租房”。 在長春市二道區,以北方市場為核心的綜合性購物商圈是長春市東南區域主要購物區。在離北方市場不遠的路邊廣告牌上,貼滿了帶有“男、女公寓”字樣的紙片,其間還夾雜著“插間”的招租廣告。這些廣告比較簡單,“男生公寓”幾個大字,下面就是一串手機號碼。 記者隨機聯系了一位房東,來到緊鄰北方市場的一個小區“看房”。小區門口布滿商鋪,進出隨意,典型的“開放式小區”。小區門口處,一棟6層高的居民樓,墻上貼著不少公寓招租的紙片,4個單元的防盜門都四敞大開,顯得有些破舊。 來到最西面的單元,責任片警的公告牌上也被各種廣告紙片占據。敲開門,記者眼里的“公寓”里床鋪滿當當的。走進屋里細細觀察,大概80多平方米的房子,兩室一廳,其中一個朝北的臥室由房東自己使用,剩下的屋子里上下兩層的床鋪貼著墻擺放,中間是過道。 房東還沒到,來自黑龍江的吳默向記者介紹,“咱就是個打工仔,吃穿住行能省就省。插間每個得500多塊錢呢,這公寓按床鋪收費,下鋪一個月140塊錢,上鋪便宜10塊。住上鋪就行,每個月再加10塊錢租床被子。” 30多歲的吳默在這個“男生公寓”住了6個月,已經習慣了屋里床鋪挨著床鋪的生活。“屋里總共26張床鋪,還有兩三個鋪空著。不滿意,再看看,房東在這個小區還有幾套房呢,其他小區也有,加起來得10多套房吧,都是這樣的公寓。”吳默說。 吳默在長春市一個汽車裝飾品生產廠打工,一天得上11個小時左右的班。雖然辛苦點,但每個月將近4000多元錢的收入,還是讓他比較滿意。吳默覺得,大家出來打工還都能有個體諒,“晚上10點就給熄燈了”。 “房租一個月一付,交錢就能住。”這讓吳默感覺挺方便,“如果沒有這樣的公寓,咱們去哪將就啊!辛苦打工掙的錢,租房就得花去一大部分。住這個公寓的都是打工的,有黑吉遼的,還有南方的,天南海北的就這么住到一起了。” 吳默住在客廳里,一個不大的客廳擺了9張床,上下18個床鋪,把窗戶的位置都堵得死死的。差不多每個床附近都有一個插線板,被膠帶固定在床頭的墻上,一些插線板上還插著手機充電器、小風扇等。 房東告訴記者,交個身份證復印件,簽個字據,交房租就可以入住,“我們不挑人,只要愿意來住就行。但是住進來的如果愛鬧事,我們給退房,不讓住了。” “別看我們屋里條件緊張點,瞅瞅外面可都是繁華的商鋪。”在光鮮的商圈邊緣蝸居,吳默只求住的經濟和安穩,“這都是個人家的房子,我們也是正常的租戶,沒人來檢查,房東管理得好我們就知足啦。” 長春市朝陽區義和路派出所民警告訴記者,長春市公安機關對出租房屋清理整頓工作已經進行了兩年。盡管“群租”公寓人口流動頻繁,長春市按照“以房管人”的原則對房客身份進行登記核實,管住并督促房東及時上報信息,要求每個公寓必須設置值班管理員。 然而,民警在工作中也面臨不少困難。“群租”公寓的管理缺少相應的法律依據,只能參照旅店來管理。但民警發現治安消防隱患,卻沒有相應的處罰規定,“只能千方百計做工作,多督促整改。”據民警介紹,排查監督對推進“群租”公寓的管理有效果,但長期有效的監管模式依然缺乏。 長春市部分街道上“群租”公寓的小廣告普遍,市民已經習以為常。有市民表示“‘群租’公寓確實為城市外來務工人員提供了經濟實惠的住所,在城市中有市場,真正取締很難,而形成有效的監管,讓公寓規范安全經營或許是個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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