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電(記者 方列韋慧)記者從杭州市公安局獲悉,自5月10日杭州余杭區中泰鄉發生打砸事件來,經公安機關調查,迅速將一批涉嫌聚眾擾亂公共秩序、妨礙公務和尋釁滋事的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截至發稿時,公安機關已對53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刑事拘留。 5月10日,在少數不法分子的煽動和蠱惑下,余杭中泰及附近地區人員規模性聚集,封堵02省道和杭徽高速公路,一度造成交通中斷,一些不法分子甚至趁機打砸、損壞車輛,圍攻毆打執法民警和無辜群眾。 犯罪嫌疑人裘某某,現年43歲,臨安市人。經審訊,裘某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5月10日,其在當天現場聚集人群中,面對著執勤民警高喊:“大家沖上去,打死他們”,并用石塊砸向現場民警。之后,他還爬上杭徽高速公路阻斷交通。犯罪嫌疑人何某某,24歲,四川人,被警方抓獲后承認伙同張某,用石塊打砸警車。現裘某某、何某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5月11日,余杭區人民法院、余杭區人民檢察院、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杭州市余杭區司法局《關于敦促違法犯罪人員自首的通告》發布后,一批違法犯罪嫌疑人懾于法律的威嚴,在親友的規勸下,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截至發稿時,已有11名涉案人員向警方投案。 25歲的李某,5月10日涉嫌在“5·10事件”現場襲警,案發后在逃。警方將其上網追逃,5月11日下午2時許,李某迫于壓力,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承認了自己毆打民警的犯罪事實,并對自己的行為感到非常后悔,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公安機關鑒于其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交代自己的犯罪行為,知罪悔罪,決定予以取保候審。 公安機關重申,凡在此次事件中實施堵塞交通、毀壞公私財物、傷害他人、制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必須主動到公安司法機關投案自首,如實交代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爭取從寬處理。對拒不投案自首,潛逃或者繼續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公安司法機關將采取措施緝捕歸案,依法嚴懲。 相關新聞 7人網上散布謠言被杭州警方拘留 新華社電(記者 方列 韋慧)5月12日,在杭州中泰事件中,通過互聯網上捏造謠言、散布虛假信息的杭州籍網民張某、許某、陳某、洪某、龔某和浙江臺州籍網民馮某、江西籍網民李某,被杭州市公安機關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記者從杭州市公安局獲悉,5月10日,在余杭中泰地區聚集堵路打砸事件中,張某(女,35歲)在其網名為“靜水流深”的騰訊微博上,發布“特警用防空盾、催淚瓦斯,如今已經有4個老百姓無辜死亡”的虛假內容。當晚,李某(女,23歲)登錄網名為“小灰灰”的騰訊微博發帖稱:“警察就像火車站亂砍人的歹徒一模一樣,見人就打,扔下橋,把人電死,現場哭成一片,實在太恐怖了。”此外,許某(女,28歲)、洪某(男,32歲)、陳某(男,37歲)、馮某(男,25歲)、龔某(女,32歲)相繼于5月10日、11日編造“送到醫院的傷者已經三個確認死亡,醫院封鎖消息”、“一個3歲小孩在媽媽懷抱中被特警搶走從立交橋摔死”等謠言在互聯網上擴散,引發公眾關注,擾亂公共秩序。以上7人均對上述造謠惑眾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對上述7名人員分別作出行政拘留5至10日的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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