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違法停車被貼罰單,21歲的山東兗州男子曹某某在兗州百度貼吧匿名發帖,罵“兗州交警真孬種”。曹某某的違法行為很快被網警識別并捕捉,被行政拘留5日。 網上發帖罵人肯定不對,如何處理要看行為的情節和程度。即便認定曹某某的行為違法,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可以給予批評教育,但若說“公然對人民警察進行侮辱,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并處以行政拘留5日,這就有點小題大做了,甚至有利用公權打擊報復之嫌。 不妨換個角度審視“網罵”話題。假如這句“真孬種”罵的不是警察,而是教師、城管、工商、稅務等其他群體,警方會專門啟用網警,捕捉并拘留網罵者5天嗎?譬如,一些地方的城管幾乎天天被網民嘲罵,卻未見哪個地方的警方抓人拘留。抗日戰爭時期,一次陜北天降大雨,雷鳴電閃,劈死了一頭毛驢。一個農民說:“咋不劈死毛澤東!”邊區公安局把他抓了起來,毛澤東聞訊說:放人,他這樣說必有其中的道理。經詢問,原來這個農民埋怨邊區稅負過重,毛澤東乃下令將公糧20萬擔減至16萬擔。要按今日兗州的邏輯,當年陜北那個農民可就慘了。 其實何止在中國,放眼世界,有些國家的總統、總理被當場吵罵,而罵者被“依法嚴懲”的案例幾未聞聽。“人不平則鳴,水不平則流”,在現代民主政治中,官員一定要有被公民罵的心理準備,被罵了不能濫用權力去抓捕民眾,而應感受到民意的分量和施政的缺失。譬如兗州交警被罵“孬種”,作為地方警方,不僅不能濫用職權抓人,而且還要自我反省:一個地方的警察為啥被人罵成“孬種”?如果不存在交警靠貼罰單搞創收的情況,如果城市配套設施建設得好,找個停車位不太難,情況是不是會好很多呢? 曹某某在網上罵交警的確不對,應該接受懲治。懲治的目的是什么?首先當然是教育。但兗州警方小題大做,甚至公報私仇將其拘留,這哪里是教育,分明是在制造新的“仇恨”。警方如此濫用職權,僅憑一句網罵就將車主投之拘留所,長此以往,真擔心警方如何忙得過來……惠銘生(山東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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