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消除將暴恐分子族群符號化的社會心理
2014-05-15 16:20? 梁玉春?來源:新疆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黃曉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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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新疆暴力恐怖犯罪活動呈現新的態勢,暴恐犯罪活動范圍外溢,從新疆擴展到了內地,如2013年“10·28”北京天安門廣場吉普車沖撞金水橋事件和今年“3·01”昆明暴力恐怖事件。暴恐犯罪活動嚴重損害了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危害了社會穩定,暴露出反人民、反社會、反文明的邪惡本質,成為社會毒瘤和人民公敵,必須堅決打擊,嚴厲鏟除。 由于暴恐活動的策劃實施者大都是維吾爾族人,一些漢族群眾便將暴恐分子與其族屬關聯起來,想當然地給其貼上維吾爾族標簽,將其族群符號化,一說到暴力恐怖活動,就說是維吾爾族干的。這種心理在內地民間幾乎已積淀成了社會心理,影響著部分漢族群眾對暴恐分子和維吾爾族的整體認知與態度。 族群社會心理具有傳染性、習慣性和持久性。錯誤的社會心理可能阻礙族際交往,強化族群隔閡與族群邊界,有損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對將暴恐分子族群符號化的社會心理,應該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其危害,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消弭。否則,任其在社會上蔓延,危害極大。 將暴恐分子族群符號化的社會心理是非常錯誤的。維吾爾族是熱愛祖國、愛好和平的民族。暴恐分子只是維吾爾族中的極少數異類,在維吾爾族中的比例極其微小。將極少數暴恐分子擴大化為整個維吾爾族,把極少數暴恐分子的犯罪行徑視為維吾爾族所為,就是以少代多,以偏概全,在哲學上犯了形而上學的錯誤,在心理上是對維吾爾族的偏見和歧視,將傷害絕大多數維吾爾族群眾的感情。我們必須樹立這樣的思想:極少數暴恐分子不是維吾爾族的代言人,不能代表最廣大維吾爾族群眾的根本利益。恰恰相反,他們敗壞了維吾爾族的整體形象和聲譽,損害了維吾爾族的根本利益,是包括維吾爾族在內的各族人民共同的敵人。 我們要充分認識將暴恐分子族群符號化的嚴重危害。 危害一:弱化民族互信。互信是民族團結的前提。中央指出,當前影響新疆穩定的主要危險是民族分裂勢力及其活動。民族分裂勢力與宗教極端勢力和暴力恐怖勢力相勾連,形成“三股勢力”。“三股勢力”本質上是惡意政治勢力。他們企圖挑起民族對立和仇視,削弱民族互信。將暴恐分子族群符號化,可能引發維吾爾族群眾的反感和反對,進而破壞民族互信。這正中了民族分裂勢力設下的圈套,只能令親者痛、仇者快。 危害二:加深族群隔閡。族群隔閡是民族團結的絆腳石。族群隔閡主要表現為心理隔閡,是族群之間的心理藩籬,具有內斂性、排他性和疏離性特點,影響族際信息交互傳播,不利于族際刻板印象的消除。不可否認,受近年來暴力恐怖事件的影響,當下新疆族群之間尚存一定張力。在社會和民間層面,族群之間更是存在一定程度的隔閡。把暴恐分子族群符號化,將固化族群隔閡壁壘,減少族際信息互動,疏離族際情感,后果十分嚴重。 危害三:阻滯族際交往。族際交往是民族團結的關鍵。族際交往理論認為,族際關系與族際交往呈正相關性。族際交往越頻繁,越有利于消除族際刻板印象,越有利于建構和諧族際關系。族際交往的實踐也表明,那些關系和睦的族群,族際交往都很頻繁。將暴恐分子族群符號化,由此引起的心理排斥,勢必強化漢族與維吾爾族之間的心理戒備和防范,降低族際交往的意愿、頻率和深度。 消除將暴恐分子族群符號化的社會心理,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 一是加大對維吾爾族人民熱愛祖國、愛好和平、善良淳樸的美德和形象的宣傳。充分發掘反映維吾爾族人民愛好和平、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發揮反分裂斗爭主力軍作用以及新疆各族人民共同勞動生活、密切交往交流的史料和現實典型,通過電視、網絡、移動通訊、廣播、影視、出版等多種媒介宣傳,重點向中央電視臺和內地各省、市電視臺投放播出,讓內地漢族民眾深入了解維吾爾族人民愛好和平、熱愛祖國、反對分裂、珍視團結的主流價值觀。 二是大力倡導和全面推行漢族學習當地少數民族語言。語言是交往的工具,更是建立良性族群關系的基礎。近年來,自治區大力推行雙語教育和MHK考試,促進了新疆少數民族學習掌握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但是,單向度地要求少數民族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還不夠,建議在新疆大力倡導漢族學習當地少數民族語言文字,通過制度設計安排,在漢語系中小學全面開設少數民族語言文化課程,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漢族公職人員持續開展當地少數民族語言培訓,盡快推出針對漢族公職人員的少數民族語言水平考試,作為評聘職稱和晉升職務的重要條件。 三是在民漢合校實行民漢學生混合居住、混合編班、合班上課。從講政治的高度,樹立“接觸消除隔閡、交往增進信任”理念,克服“民漢交往容易引發矛盾”的錯誤預期,在大學和民漢合校的寄宿制中學,實行民漢學生混合居住、混合編班、合班上課。同時,在校園深入持久地開展民漢結對子聯誼活動,創設民漢學生密切交往的條件和環境,使他們在交往交流中增進了解、加深友誼,做到互相尊重、互相學習、互相合作、互相幫助,為民族團結奠定堅實的基礎。 四是通過政策引導、促進新疆少數民族群眾與內地漢族群眾民間經濟交往和加快發展旅游業,吸引內地漢族群眾來新疆。國家和自治區制定政策,引導內地漢族群眾自發來新疆創業、生活;多渠道為內地漢族群眾與新疆少數民族群眾之間的民間經濟交往牽線搭橋,實現民漢互惠互利,增強民漢經濟依存度,使民漢結成經濟命運共同體。加快發展新疆旅游業,吸引內地漢族群眾來疆旅游。內地漢族群眾來到新疆旅游,一定會接觸到新疆少數民族的文化、飲食和風俗習尚,也會與新疆少數民族群眾有交往交流。這些將增進內地群眾對新疆少數民族的了解,有助于消除他們對少數民族的誤解和錯誤認知。 □喀什師范學院南疆教育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梁玉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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