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傳銷借名“國家項目”(熱點解讀) 被列為“廣西一號傳銷大案”的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系列案,近日在廣西南寧公開宣判,118名被告人被判處10年至1年7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5月15日,公安部相關負責人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此案“涉及面之廣、涉案人員之多、涉案金額之大、組織層級之高、單案打擊人數之多均為全國罕見”。 以“純資本運作”幌子鼓吹傳銷合法 據辦案民警介紹,此案中,傳銷組織者打著“純資本運作”的幌子,鼓吹此項目為國家扶持的項目,有幾十萬人參加,只要繳納69800元入門費,并不斷發展下線,就能“實現380萬、980萬的致富夢”。 “為增強欺騙性和誘惑力,傳銷分子不斷編造或歪曲國家區域政策,比如國家試點、西部大開發、北部灣建設等。”公安部經偵局涉眾型經濟犯罪偵查處處長劉路軍說。 據廣西南寧公安局經偵支隊辦案民警介紹,南寧的城市標志性建筑五象廣場的三級大臺階也被傳銷分子解釋為傳銷的“五級三晉制”,以此證明政府默許、支持“資本運作行業”。傳銷分子還把執法部門的調查解釋為具有六大好處的“宏觀調控”,讓參與者對傳銷活動的合法性深信不疑。 手段花樣翻新,一些地方態度曖昧 “目前,傳銷犯罪發案總體仍然上升,特別是傳銷在一地受創之后,會向打擊和管理相對薄弱的異地轉移,造成移入地的發案增多。”劉路軍介紹說,目前,聚集型傳銷仍是主流,但網絡傳銷發展迅猛,危害更大。 據介紹,當前傳銷參與者從過去的低收入群體向高收入群體發展,從低教育水平人群向高教育水平人群發展。而傳銷屢打不絕、屢禁不止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其“洗腦”徹底。民間反傳銷人士李旭說:“與早期的傳銷相比,廣西的傳銷活動已經‘升級換代’,更具有迷惑性和欺騙性。” 打擊傳銷涉及工商、公安、社區等多個單位,往往是工商部門牽頭負責,但卻面臨著調查取證難、執法權不足的問題;公安部門雖有執法權和震懾力,但大多依賴群眾舉報、被動監管;而最容易掌握傳銷者租住信息動態的社區和房管部門,往往沒有直接參與打擊活動。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傳銷,一些地方政府態度曖昧,甚至存在著“傳銷人員有助于提高當地房屋入住率、拉動當地服務經濟發展”的荒謬認識。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不要相信所謂“一夜暴富”和“國家支持”的謊言,認清傳銷本質,自覺抵制傳銷,通過合法渠道創業致富,避免對個人、家庭和社會造成損害。 傳銷五大慣用騙術 騙術一:門面闊綽,用“好事大家分享”的態度誘人上鉤 張紅本有一個小康家庭。一天,張紅丈夫的玩伴常景回到家鄉,他穿名牌,開豪車,待人接物也非常有禮貌,變化令人吃驚。常景向張紅夫妻描繪廣西的發展空間,希望他們前去考察。 “多次聊天中,常景都表現出‘好事大家分享’的態度。”張紅說。 【揭秘】闊綽的門面、積極的態度,背后是齷齪的陰謀。“加入傳銷后,特別是當上‘老總’后,上線會給你一筆費用要求你買排場,讓你顯得很闊綽,以此誘騙他人。”一位傳銷分子說。 騙術二:陪同考察“國家扶持項目”,城市建筑成為“政府支持”佐證 來到廣西,“我被帶到一個所謂的國家級經濟開發區。”張紅說,在一間民房里,她接觸到了一個“項目”——該項目號稱是國家在“經濟開發區”試行的,并且按一種先進模式經營,“只要投資3800元,就能賺到380萬”;這個項目發展前景廣闊,有幾十萬人在參與開發…… 【揭秘】除了口頭忽悠、音像資料外,傳銷分子經常利用一些實物進行蠱惑。辦案民警介紹說,南寧五象廣場上三級大臺階也被傳銷分子解釋為傳銷的“五級三晉制”,以此證明五象廣場是政府默許、支持“資本運作”行業的標志。 騙術三:展示“精英”成就,實為“自己賺取自己投的錢” “剛開始我有防范心理。”張紅說:“但是,我慢慢地發現,人身自由沒有被限制,也沒有被強行繳納費用。而且,我真的看到很多人從事該行業,甚至站在大街上都能聽見有人在談論精英成就。大家都可以做,我為什么不能做?” 最終,張紅夫妻各自繳納了69800元的入門費,徹底誤入歧途。隨后的日子里,張紅采取類似的做法,拉攏親朋好友。 【揭秘】為了增強欺騙性和誘惑力,傳銷分子不斷編造或歪曲國家區域政策,比如國家試點、西部大開發、北部灣建設等。同時,他們還會利用一些所謂“改革創新”經營投資模式,如電子商務、消費返利、連鎖加盟、特許經營,以此混淆視聽。 騙術四:“執法調查”被解釋為“宏觀調控” 張紅曾見過“同行”被執法部門調查。“上線告訴我們,這只是平常的宏觀調控。而且,這種宏觀調控還具有規范市場等六大好處。”張紅說,上線教給她幾招應對調查的辦法:隨時攜帶身份證;保管好行業資料;不慌張,不焦躁,一問三不知。 【揭秘】把“執法調查”解釋為“宏觀調控”,是為了增強傳銷活動的合法性,讓參與者深信不疑。 騙術五:入門費的45%被“正規地上繳國家稅收” 傳銷行業有一套嚴密的資金分配原則。“一個人繳納69800元的入門費。我們被告知,45%需繳納國家稅收,額外部分可供大家按層級分紅,甚至這部分資金只要符合個人所得稅標準的,也會按規定扣除并上交。這讓我們相信組織運作很正規。”一位傳銷參與者說。 【揭秘】參與傳銷的朱偉說:“我當上‘老總’后才發現,一切用于繳稅的錢其實都被高層分了。” |
相關閱讀:
- [ 05-02]新騙術專襲中小企業 不法分子借融資上市進行詐騙
- [ 04-23]西報:美國輿論騙術難以為繼
- [ 04-18]仙游又現“撿錢分錢”騙術 一女士被騙一年積蓄
- [ 04-11]廈門:撿錢瓜分騙術竟也信 一下被騙3900元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