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合肥5月16日電 (倪欣然)安徽省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16日作出公開宣判:“合肥房叔”方廣云的女兒女婿與方廣云合謀作案,構成貪污罪。房叔之女、婿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沒收個人財產4萬元人民幣。 據檢方指控,2005年底,被告人方某、范某(方廣云的女兒、女婿)經事先與方廣云合謀,將夫婦兩人和兒子等五人戶口遷至合肥市瑤海區磨店鄉站北社居委何槽坊村民組。后在該地拆遷安置過程中,時任站北社居委書記的方廣云利用負責審核拆遷安置的便利條件,偽造了虛假的證明材料,非法套取3套拆遷安置房共計270平方米,價值達95萬元人民幣。 宣判后,范某與方某當庭表示不服判決,將提起上訴。 2012年底,合肥市站北社區原書記方廣云被舉報:其在職期間利用政府興建瑤海工業園機會,通過偽造、假借身份證等手段,以親屬及他人名義非法套取侵占拆遷安置房136套;2013年6月,合肥市官方對此案回應稱,已查實方廣云共為其女兒、女婿、姨侄、侄女等親屬違規獲取安置房19套。方廣云因此被網民戲稱為“合肥房叔”。 自合肥“房叔”方廣云東窗事發之后,其大量侵吞安置房屋的事實逐漸浮現在公眾的面前,2014年1月24日,其女兒、女婿被以貪污罪提起公訴。2014年3月,“合肥房叔”案涉案戶籍民警因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貪污罪在瑤海區人民法院受審。(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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