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軍方宣布全國范圍實施軍管 陸軍司令稱非政變
2014-05-21 07:09:28??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藍曉梅 陳瑜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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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軍方20日清晨宣布,為恢復和平與秩序,在全國范圍實施軍事管制法,當天凌晨3時生效。荷槍實彈的士兵走上首都曼谷街頭警戒,看管電視臺等重要設施。陸軍司令巴育·占奧差堅稱這“不是政變”,呼吁民眾無需恐慌;看守政府稱運轉正常。 軍方為維穩實行軍管 當地時間20日晨,泰國軍方發表由陸軍總司令巴育·占奧差簽署的聲明,宣布實行軍事管制法。 聲明說,泰國政壇兩個對立陣營都在舉行大規模示威,“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和公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為“維護和平與秩序”,因而實行軍管。 士兵當天進入首都曼谷多家私營電視臺,架著機槍的吉普車在街頭值守。 泰國陸軍新聞處一名官員告訴新華社記者,因為兼任國防部長的看守政府總理英拉·西那瓦已經下臺,因而軍方必須軍管才能控制國家安全。 巴育稍后在電視節目中重申,軍管并非政變,民眾不必恐慌。 他再次要求所有政治團體停止示威集會,坐下來談判。 巴育說,暫時不考慮在任何地區實施宵禁。他還承諾將邀請各派政治勢力進行對話,共同為國家尋找出路,但沒有透露具體計劃。他表示,戒嚴法將在和平與秩序重歸后予以撤銷,但他并不確定戒嚴狀態將持續多久。他同時強調,軍方會采取行動應對任何使用武器傷害平民的人。 泰國憲法法院本月7日裁定英拉濫用職權、違反憲法,從而解除她的看守總理職務。執政黨為泰黨隨即指派第二副總理兼商務部長尼瓦探隆·汶頌拜訕出任看守政府臨時總理。反政府陣營仍不罷休,支持政府的“紅衫軍”民眾同樣走上街頭。 接連發布多項命令 《曼谷郵報》報道,巴育簽署第一道命令,設立由軍方管理的“維護和平與秩序指揮中心”,掌管國內一切安全事務,解散政府設立的和平與秩序管理中心。這兩個機構職能基本相同。第二道命令則是巴育任命自己為維護和平與秩序指揮中心總指揮。 軍方當天連續發布命令,包括要求所有政府機關的主管官員當天上午9時到陸軍俱樂部“報到”;為避免傳播“虛假信息”,至少10家屬于親政府或反政府陣營的有線電視臺、衛星電視臺必須停止播出,何時恢復,等待通知。各電視臺、廣播電臺需隨時播出軍方聲明。軍方還宣布將對媒體報道進行審查,禁止媒體機構報道或傳播任何對“國家安全”有害的新聞和圖片。 一名軍方發言人說,巴育邀請各政府機構主管官員以及其他高級官員當天下午2時到陸軍俱樂部開會。泰國各府行政長官等高級地方官員則被要求到當地駐軍的指揮中心開會。 軍方在泰國政局中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1932年泰國實行君主立憲制以來,軍方發動11次成功的政變,其中最近一次是2006年9月,軍方政變推翻英拉的兄長、時任總理他信·西那瓦。 事先未與政府協商 看守政府總理尼瓦探隆的首席安全顧問、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帕拉通·巴達納塔布告訴法新社記者,軍方宣布軍管前沒有與政府方面協商。 帕拉通說:“以尼瓦探隆為總理的看守政府仍存在。除了由軍方負責國家所有安全事務外,其他一切照舊。” 軍方副發言人文泰·蘇瓦里也告訴路透社記者:“實施軍管法只是為恢復和平與穩定,與政府沒有關聯。政府依然照常運作。” 看守政府司法部長猜格森·尼蒂西說:“軍隊管理國家安全是好事。但是,政府仍然擁有全權管理國家。” □介紹 軍管法要點 根據泰國憲法,軍隊有權實施軍管。泰國軍事管制法生效于1914年。泰國《民族報》介紹,軍管法授予軍方以下權力: ◎對戰爭或暴亂行為采取行動; ◎使用武器鎮壓騷亂; ◎搜查、沒收、占用任何房屋或車輛; ◎信息審查; ◎阻止、檢查、控制郵政服務; ◎由軍事法庭對實施軍管法區域內的犯罪行為進行審判; ◎動員平民幫助軍隊; 征用車輛等后勤物資,以支持軍事行動; ◎禁止民眾集會、出版、廣播、通信、旅行、人員流動以及一切國防部認為有必要禁止的活動; ◎實施宵禁;◎為實現軍事行動目標摧毀、移動、調整任何房屋或地點; ◎逮捕并羈押嫌疑人至多7天; ◎民眾無權對軍事行動期間損壞的物品索要賠償; ◎只有王室諭令才能結束軍管法。 □鏈接 泰國政治危機大事記 泰國軍方宣布實施軍事管制法。至此,已經持續將近7個月的泰國新一輪政治危機到了一個新的節點。 2013年 11月1日,泰國國會下議院通過一份特赦法案,允許時任總理英拉·西那瓦的兄長、前總理他信等不少政治案件嫌疑人得到赦免,引發反對派強烈不滿。雖然這一法案隨后遭上議院否決,但反對派借此猛批英拉,10月底就開始組織反政府示威。 11月25日,最大反對黨民主黨召集數萬名支持者,在首都曼谷10多處地點舉行大規模集會,要求英拉下臺。示威活動隨后持續擴大蔓延,泰國局勢陷入動蕩。 11月28日,國會下議院否決反對黨提出的針對總理英拉等人的不信任案。 12月1日,反對派號召示威者“一舉推翻政府”,示威者開始沖擊總理府。 12月9日,英拉宣布解散國會下議院,由此成為看守內閣總理。她提議于次年2月2日提前舉行選舉,以期化解政治危機。2014年 1月16日,泰國國家反腐敗委員會確認,英拉在一項備受爭議的稻農補貼計劃中涉嫌瀆職,委員會就這一事件啟動調查。 2月2日,在重重阻力下,國會下議院選舉如期投票,但一些投票站因安全等因素未能開放,致使一些選民無處投票。 3月21日,憲法法院裁定,由于眾多選民未能如期投票,2月2日舉行的國會下議院選舉無效。 4月2日,憲法法院同意受理由28名上議員提交的英拉違憲案。這些議員指認,英拉2011年把時任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他汶·扁西調離職位的行為違反憲法,屬濫用職權,目的是令自己的一名親屬獲益。 4月30日,選舉委員會確認,英拉與選委會達成一致,定于7月20日再次舉行下議院選舉。 5月7日,憲法法院作出裁決,認定英拉對他汶的調動違反憲法,因而終止英拉的總理職務。 5月8日,國家反腐敗委員會宣布,英拉在政府大米收購項目中存在瀆職行為,國會上議院將就是否彈劾英拉進行表決。一旦彈劾成立,英拉將面臨5年內禁止參政的懲罰,失去今年再次競選總理的資格。 5月15日,陸軍司令巴育·占奧差譴責當天發生在曼谷的暴力事件,稱如果國內局勢升級,軍方或將被迫動用武力終止暴力,恢復和平與秩序。同一天,選委會官員說,如果動蕩局面持續,已經確定投票日期的下議院選舉可能被迫推遲。 5月20日清晨6時,巴育在軍方電視臺發表聲明,宣布在全國范圍實施軍事管制法,凌晨3時生效,同時強調這一舉措“不是政變”。 本版據新華社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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