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 新規實為審驗程序的調整 北京大學房地產法研究中心中方主任樓建波介紹,目前,對于申請保障房的家庭有兩個檢驗標準:一是住房困難,二是收入和資產。這兩個標準又被稱為住房檢驗和財產檢驗,需要符合這兩個標準的家庭才能夠申請保障房。 對于條例中提到的保障房申請將以“住房困難”為主要標準,樓建波表示,這只是將住房是否困難升格為“第一道門檻”,他解釋,這樣的調整主要是因為目前以財產檢驗的方式很難查清相關家庭的實際收入情況,騙租騙購的案例比比皆是,因此將住房是否困難作為首要審驗指標,但并不是指在以后的審驗中不需要核驗收入標準這一項,這兩個指標仍是申請保障房的標準,實質上并沒有變化,但是從申請審驗的程序上進行了調整,加強了過程管理,節約了行政成本。 對于條例提及的將非京籍納入住房保障范圍規定,事實上,北京從2012年就已宣布將在京穩定工作一定年限的非京籍納入公租房保障范圍,并要求各區縣出臺申請細則,但只有2013年石景山區出臺了細則,拿出118套公租房房源面向非京籍人士配租,其余區縣直到現在還未出臺相關細則。業內人士表示,雖然條例規定了方向,但是北京具體何時能真正將非京籍家庭納入保障范圍還沒有時間表。 【關注點2: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 地鐵安檢或移至地上 對于年內力爭完成的《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草案)》,楊紅表示,此次安全條例主要涉及地鐵安檢問題。在調研中,法制辦發現,公眾出行的效率問題與地鐵安檢的常態問題確實存在矛盾,不少市民在接受調研時表示,很多地鐵站的安檢形同虛設,沒有人督促就不主動安檢,同時調研還發現,一次安檢的時間從頭到尾是15秒左右,在高峰期確實會影響出行時間。 但政府在此次立法中還是以安全為首要考慮,將地鐵安檢成為常態寫入立法中。同時,地鐵安檢也可能從地下轉移到地上。因為一旦將危險物品帶入到地下,發生危險的話,疏散以及救助都會受到影響,相反在地上安檢,疏散和保護就會相對容易,也會更加起到安全保護的效果。 地面安檢同時也涉及時間成本的問題,楊紅處長說,在地鐵龍澤站調研時發現,在高峰期從第一個進入安檢大棚的乘客到最后一個乘客安檢完畢,用時長達3小時。 在此前的征集意見過程中,公眾對于在車廂內吸煙、乞討等行為罰款的規定爭議較大,目前提交人大審議的草案中取消了這一規定,主要因為其不是軌道交通安全威脅的直接因素。 >>業內聲音 安檢上移需因地制宜 昨天,記者從軌道交通管理方了解到,目前,北京地鐵安檢工作已經成為常態化,寫入立法后將對地鐵安檢的執行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對于將安檢從地下搬至地上的做法,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龍澤站、天通苑北站已經對安檢設備進行改造,將安檢設備搬至地上的廣場。但從目前來看,由于受地鐵站前廣場的空間限制,并不是所有車站都能進行類似改造。另外,部分地鐵進站口位于地下商場或者通道內,更沒有條件搬至地上。 【關注點3:控制吸煙條例】 控煙執法權從愛衛會下放 市法制辦法制二處處長陳翔介紹說,控煙條例明確了政府和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將執法權從市愛衛會調整給市和區縣衛生計生部門,明確愛衛會、衛生計生部門和教育、文化、旅游、交通等相關行政部門,以及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的工作職責。 陳翔表示,控煙年年講但效果并不好的原因主要是控煙執法難。而控煙執法難又在于控煙作為一項社會事務,不會單純依靠政府監管執法得以實現,社會力量的有效參與是立法得以實施的重要保障。 控煙條例草案擬規定建立全社會共同治理的責任體系,明確政府、社會、個人分擔相應的控煙責任,對政府、社會和個人在控煙方面承擔的責任進行合理界定,同時突出政府的保障職責,保障社會單位和個人依法履行勸阻制止、舉報投訴等方面的職責,形成全社會參與控煙的良好氛圍。 【關注點4:居住證管理辦法】 目前在起草力爭年內出臺 針對社會關注度較高的居住證問題,市法制辦法制二處處長陳翔表示,居住證是我國整體戶籍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基本功能是對流動人口實際情況進行記載,為城市和社會實行有序管理提供基礎支持,也是當前為解決落戶特定城鎮提供載體,并為我國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打下基礎。 陳翔介紹說,居住證的主要功能包括信息掌握、社會控制、決策參考等基本功能和信用憑證、差異化服務等衍生功能,居住證立法要解決的主要是確保居住證的基本功能能夠完整準確地實現。 據悉,《居住證管理辦法》是今年的計劃完成項目,由市公安局負責起草,目前正處于草案起草階段。該辦法的具體內容將包括居住證的辦理等方面。 >>相關鏈接 今年力爭完成的立法工作項目(12項) (一)地方性法規項目(5項) 1.水土保持條例(草案) 2.控制吸煙條例(草案) 3.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草案) 4.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 5.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草案) (二)政府規章項目(7項) 1.勞動合同若干規定 2.民用運輸機場管理辦法 3.辦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人民政 治協商會議委員提案辦法(修訂) 4.居住證管理辦法 5.消防設施管理規定 6.城鎮私有房屋翻建擴建規劃管理若干規定(修訂) 7.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 京華時報記者孫乾韓旭龔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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