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通州法院開庭審理并宣判了本市首例“偽基站”案。開公司專做發廣告業務的張國領,利用“偽基站”截獲8萬多移動手機用戶信號,發送房產、拍賣等“垃圾短信”逾16萬條,一審被判有期徒刑4年。 宣判后,張國領哭著稱“不上訴”,并向所有被他發垃圾短信的人說“對不起”。 京華時報記者裴曉蘭 ‘我發垃圾短信很不道德,對不需要的人純屬騷擾,很招人煩,我知錯。向所有收到我信息的人說聲對不起。希望別人引以為戒,別做傻事。——罪犯自述’ 7.5萬 到深圳買“偽基站” 昨天上午10點,34歲的張國領被法警帶上通州法院的大法庭,他是河南省開封人,高中文化程度。他說,自己15年前來北京打工,起初在商場做銷售員,后于2011年成立了中移廣信(北京)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自己任法定代表人,公司的經營范圍主要是發送廣告,沒有雇傭員工,只有他一個人。 張國領說,起初,他一直代理中國移動公司的短信群發業務。由他找房地產開發商洽談廣告合作,移動公司會給他提供短信群發器,他本人用公司電腦登錄移動的服務器,就可以向指定號段群發賣房子的廣告短信。“發一條短信我要交給移動4分2,合作兩年大概給了20萬。” 張國領說,他和移動公司合作期間,一年可以賺10萬元,他還在通州區藍島大廈租了辦公地點。但是2013年9月,移動公司終止了合作,他不想讓公司倒閉,決定單干。他上網搜索“短信群發器”,經過比較,聯系了深圳市福田區的一家“偽基站”生產商。對方告訴他,他們的“偽基站”可以自動搜索附近手機號,在一定范圍內群發短信,比較穩定。 張國領為此去了一趟深圳,花7.5萬元買了5臺“偽基站”,“一個四方的鐵盒子,銀灰色,上面沒有品牌、型號和生產廠家”。交易時,賣方教了他使用方法。 5個月 發垃圾短信16萬條 回京后,張國領開始電話聯系房地產開發商、拍賣公司,問對方是否需要發布廣告。談妥后,他會帶著設備上門演示,客戶認可后先付錢。 張國領開出的價格是3000元一天,“業務不好的時候,一兩千元也干”。他說,“偽基站”工作時需要主機、電腦、蓄電池和天線,他開啟“偽基站”軟件后,通過電腦將客戶編好的短信內容輸入窗口,然后點擊發送。不需要上網,“偽基站”就能截獲范圍100米以內的移動手機信號,并給對方發廣告短信。 張國領說,客戶往往指定位置讓他群發廣告,售樓廣告多在居民區多的地方,比如四惠北邊的遠洋山水地產附近。拍賣公司發布的飾品等廣告,主要在潘家園附近發送,因為那里有很多淘友,信息發送到對方的手機上,一些人會根據信息向拍賣行咨詢。 發送短信時,張國領能看到發送條數一直在上漲。他說,因為在一個地點發送一段時間后,發送條數不再上升,他就要開車帶著設備換個位置發送,否則條數不夠,咨詢電話少,客戶會找他投訴。 經過統計,從2013年9月到2014年1月張國領被抓,他發送的廣告短信共計16萬余條。 8萬多 用戶通信被迫中斷 檢方在指控時提到,張國領在通州區、朝陽區等地,多次非法利用占用中國移動北京分公司使用的頻率,強行與有效范圍內的不特定移動用戶手機建立連接,迫使手機用戶與移動通信網絡連接中斷,并發送廣告短信從中牟利。經查,張國領使用“偽基站”共造成8萬多名手機用戶通信中斷。 檢方出具的“現場設備勘驗報告”顯示,一般情況下,當GSM手機處于空閑模式并處于“偽基站”有效覆蓋范圍內時,會重選到“偽基站”網絡上,此時將無法在合法運營商的網絡下進行正常的通話、短信、上網以及其他業務,即處于脫網狀態,周期為2分鐘。 法庭上,張國領對用戶的脫網時間提出異議,稱他用自己的手機測試過,在收到短信的一瞬間,大約兩三秒內手機顯示沒有信號,有時手機信號也不中斷。 據張國領說,他買設備花了7.5萬元,收取了大約3萬元,本錢還沒收回來。 |
相關閱讀:
- [ 05-22]“偽基站”首案嫌犯獲刑4年 忙時一天掙3000
- [ 05-14]利用“偽基站”群發涉賭信息 致手機通信中斷
- [ 05-13]偽基站狂吐垃圾短信 可模擬任何號碼發送詐騙信息
- [ 05-11]浙江兩年查處“偽基站”案件40起
- [ 05-07]九部門聯起手切斷犯罪鏈條(打擊整治“偽基站”專項行動)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