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醫患糾紛備受矚目。在中國古代,同樣存在醫患關系不和諧的現象,因醫療事故引發的醫患糾紛在史籍中多有記載。那么,中國古代是如何處理醫患糾紛的? 古代醫生的自我保護招數“病有六不治” 《史記·扁鵲列傳》記載“驕恣不論于理”不治 生老病死是一種自然規律,因而醫患關系古已有之。古代醫生同樣強調醫德的重要性,對待患者講究一個“仁”。古人認為,“醫乃仁術”,“仁術”要求醫生重視每一位病人的生命;更進一步說,叫“仁者愛人”,這既是古代醫生對患者應有的態度,也是一種職業操守。 醫生的職責是“救死扶傷”,光有職業道德并不能減少醫患糾紛,還得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過硬的醫術,好的醫術是減少醫患糾紛的最根本措施。古人看病有一個觀點,叫“醫不三世,不服其藥”,此說最早見于《禮記·曲禮》,其意思就是強調臨床經驗對醫生的重要。但是即便醫術再高明,職業修養再高,也不可能完全杜絕醫療風險,難免出現醫患糾紛。為了盡量減少麻煩,古代醫生十分注重自我保護,在行醫時會“挑病人”,拒絕治不好、不好治的患者。先秦時期神醫扁鵲提出的“六不治”觀點,其實就是避免醫患糾紛、自我保護的手段。 《史記·扁鵲列傳》記載,扁鵲認為“病有六不治”,即6種人不接診,第一種人就是“驕恣不論于理”。這種病人傲慢放縱,不講道理,最有可能成為 “醫鬧”。 “預后”,則是古代醫生自我保護的又一手段。所謂預后,就是研究患者病情的發展,提前告知意外。說白了,預后就是“打預防針”,這不是推卸責任,而是讓病人及其家屬有心理準備,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必要的醫患糾紛。 古代這一行醫行規也影響到現代醫療制度,現代醫院通行的下“病危通知書”、簽“手術同意書”的做法,就是沿襲了古代“預后”的行規。 “紅包”是古代醫生的主要收入 《大唐新語》記載武則天“躬負繒寶以遺之” 醫生收受“紅包”如今廣受詬病,這也是導致醫患關系緊張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古代,醫生收“紅包”則很正常?!凹t包”即酬金,并不違法,如果收不到“紅包”,倒極有可能是庸醫。“紅包”是古代醫生主要收入之一,給醫生送“紅包”也是古代患者求醫的傳統,即便皇家也不例外。當年唐高宗李治“苦風眩頭重,目不能視”,請來不少名師,用了不少絕招,都治不好。后來御醫秦鳴鶴大膽采用“放血療法”,一針下去,療效立見。起初武則天是強烈反對“放血”的,見到奇效后,武則天親自給秦鳴鶴送了大紅包,即《大唐新語·諛佞》中記載的“躬負繒寶以遺之”。 古代看病流行送“紅包”,醫生則習慣收“紅包”,宮廷民間都一樣。明初杭州有個醫生叫陶華,《杭州府志》記載,陶華“治傷寒,一服而愈,神效莫測,名動一時”。但是,想請他看病沒有大紅包是請不動的,“非重賂,莫能致”。 在古代,醫生多在家接診或出診。看病沒有“統一價格表”,也不會明碼標價,但有“潛規則”:往往依患者的社會地位、貧富和醫生名氣來決定診費的高低和“紅包”的大小,對有錢的病人可以多收點,窮人則少收點,甚至免費。 因為醫術高低、名氣大小決定“紅包”的多少,所以古代醫生多會在業務上認真鉆研,以贏得病人的青睞。 古代也有“藥鋪醫人亂索錢”現象 孫思邈在《大醫精誠》中強調醫生不得“專心經略財物” 不把錢財看得太重,是古代醫生的“職業道德”要求。孫思邈在《備急千金要方》第一卷《大醫精誠》篇中即強調,“醫人不得恃己所長,專心經略財物”。然而,并不是所有醫生都能做到“謀道不謀利”。唐朝一些醫生即頗看重錢,時詩人張籍在《贈任道人》詩中稱:“長安多病無生計,藥鋪醫人亂索錢”;另一唐代詩人、農學家陸龜蒙在《自憐賦》中也稱:“余抱病三年于衡泌之下,醫甚庸而氣益盛,藥非良而價倍高。” 宋代由于商品經濟的發展,醫生重利現象持續抬頭。宋方勺《泊宅編》稱,“今之醫者,急于聲利”。有一個叫王居安的秀才,患痔瘡多年,聽說浙江蕭山有一醫生擅治痔瘡,沒有財力請他到家診治,自己乘船到錢塘(今杭州),再差人請他來。此醫生為秀才洗腸,“但放下大腸了,方議報謝之物”。病人為了保命,只好拿出所有盤纏當酬金,不然醫生就不給他繼續治療。 更有甚者,錢不到不用藥,見死不救?!肚宄笆反笥^·清代述異》“解砒毒方”條,有一個叫蔣紫垣的清代醫生,有解砒毒秘方,但找他看病解毒他必要高價,如果不滿足他,“則坐視其死不救?!?/p> 醫生眼里只有錢而無患者,用孫思邈的話來說,“意在財物,不本性命?!痹谶@樣的行醫初衷下,醫患關系自然就變得緊張。 古代醫患糾紛的產生有諸多原因 《東坡雜記》記載 “士大夫多秘所患以驗醫能否” 與現代一樣,古代醫患糾紛的產生也與患者對醫生的不信任有一定關系。古代不少病人就診時,為了“考驗”醫生的醫術,有意不將真實病情說出來。宋代文學家蘇東坡曾談到當時病人對醫生的不信任情況:“士大夫多秘所患,以驗醫能否,使索病于冥漠之中?!?/p> 蘇東坡所說的“秘所患”,以“驗醫能否”現象,在明清時期更為嚴重。清周亮工在其《書影》一書中曾批評這種現象:“不以病試醫……不告醫者以得病之由,令其暗中摸索,取死之道也?!?/p> 醫患糾紛的產生原因很多,除了醫生業務水平良莠不齊、患者對醫生不相信,醫生不負責任是古代醫患關系緊張的又一原因。清陸以湉《冷廬醫話》記載的一則醫患糾紛相當典型:蘇州醫生曹某,在當地名氣不小,相應的,“聲價自高,貧家延請每不至”。當地一位有名望的老先生尚未出嫁的女兒生病,派仆人請來曹某診斷。仆人素來討厭姓曹的醫生,于是欺騙曹某說,該女已嫁人,如今懷孕好幾個月了。 曹某到病人床前,隔著帷幕診斷,號脈后隨口胡說該女已有身孕。老先生十分驚訝,懷疑是誤斷,次日又請曹某來,老先生讓兒子偽裝成女兒,曹某看后還是說“懷孕了”。這時候。老先生的兒子拉開帷幕說:“我男也而有孕乎?誣我猶可,誣我妹不可恕也! ”結果,曹某被狂揍了一頓不說,還被灌了糞水,真可謂“滿嘴噴糞”。曹某“跪泣求免”,仍被剃光了胡子,最后臉上被用粉筆畫了一通,才被放走。曹某聲望立馬沒了,也沒人找他看病了。 唐宋開始流行依法處理醫患糾紛 《大明律》規定 醫療事故鑒定“責令別醫辨驗” 古代很多醫患糾紛大多是“私了”,唐宋開始流行通過法律來處理醫患糾紛。 唐朝十分重視藥事管理,為了保證用藥安全,頒布了中國第一部藥典《唐新修本草》?!短坡伞飞嫌刑幚磲t療事故的專門條文,《雜律》“醫合藥不如方”條規定:“諸醫為人合藥及題疏、針刺,誤不如本方,殺人者,徒二年半?!薄捌涔什蝗绫痉?,殺傷人者,以故殺傷論;雖不傷人,杖六十。”疏議中還特別重申,即便“于人無傷,猶杖六十”。 或許是醫患糾紛增多之故,元朝有關處理醫患糾紛的詔令也隨之增多,《通制條格》單列“醫藥”卷,元律不僅嚴懲“假醫”,還對官辦醫療機構惠民局在“醫療救助”方面做出了規定,解決醫生沒有錢不看病的問題。大德三年(公元1299年)正月,元成宗下詔,要求“各路置惠民藥局,擇良醫主之,庶使貧乏病疾之人不致失所”。 明朝在處理醫患糾紛時,已出現了第三方仲裁、鑒定?!洞竺髀伞ば搪伞と嗣分小坝贯t殺傷人”條:“凡庸醫為人用藥針刺,誤不依本方,因而致死者,責令別醫辨驗藥餌穴道,如無故害之情者,以過失殺人論。不許行醫。若故違本方,詐療疾病,而取財物者,計贓,準竊盜論。因而致死,及因事故,用藥殺人者,斬?!币簿褪钦f,出現嚴重的醫療事故,醫生要被砍頭。《大明律》在處理醫患糾紛時亮點不少,如違規的醫生“不許行醫”,此即現代所謂吊銷行醫資格證;處理事故時,“責令別醫辨驗”,這“別醫”就是其他醫生,相當于現代醫療事故的第三方鑒定。 明朝的法規在實際醫患糾紛中,有很強的操作性。明代顏俊彥《盟水齋存牘》一書中記錄了不少明朝司法案例,其中“庸醫劉期興,杖”一例,就是一起典型的醫療事故。時人何運昌請來醫生劉期興給弟弟何洪看病,結果劉期興把何洪看死了,雙方鬧進了官府。最后按察司判決:“劉期興非折肱,反行妄告,依擬杖發,不許行醫,庫收繳。” 聲明:“一方鉤沉”欄目文章系著名歷史學者倪方六先生供本報專稿,摘轉請務必與作者本人聯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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