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昨天三審通過了《北京市動物防疫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寵物狗未做免疫接種,將處最高1000元罰款。屆時,市民上街遛狗,勿忘為寵物佩戴免疫標識。 據悉,本市的登記犬數量在100萬只左右,狂犬病發病率逐年上升。條例明確規定,本市對犬只實施狂犬病強制免疫,并且攜帶犬只出門遛彎,也要為其戴免疫標識。 對于未做強制免疫的行為,條例規定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可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犬只給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飼養者要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條例還規定,動物、動物產品應當按照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處置。這其中就包括飼養活動中死亡的寵物。未對動物、動物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代作處理,對違法行為人將處3000元以下罰款。 據市人大法制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介紹,北京正在研究相關細則,將來或由政府扶持社區周邊的寵物醫院,建立冷凍設施,暫時存放居民送來的寵物尸體,再統一送到無害化處理廠。據了解,目前本市每年需進行無害化處理的動物和動物產品達到3.92萬噸。未來,北京計劃在10個遠郊區縣都建無害化處理廠。 >>追問 遛狗須戴免疫標識如何落地? 為寵物狗戴免疫標識能否落地,如何執行?對此,市人大法制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農業部門正在對標識進行設計制作,完成后將發放給做過免疫的犬只主人。 記者注意到,條例僅對犬只未做免疫設置了處罰條款,但對做過免疫未戴標識的行為沒有設置罰則。公眾如發現未戴標識的遛狗行為可進行舉報,經舉報查實確未經免疫后,將由農業部門帶領狗主人對狗狗進行強制免疫。京華時報訊(記者孫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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