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昆明5月24日電(記者白靖利)記者從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檢察院獲悉,由于涉嫌重大事故責任罪,包括下海子煤礦董事長、實際控制人張克祥在內的9名犯罪嫌疑人23日被依法批準逮捕。至此,下海子煤礦“4·7”重大透水事故中依法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經達到11名。 9名涉嫌重大事故責任罪犯罪嫌疑人分別是:曲靖市麒麟區黎明實業有限公司下海子煤礦董事長、實際控制人張克祥,總經理、股東沈有明,法定代表人、股東黎曉生,礦長陳勝華,技術總工陳良生,技術副礦長許地興,機電副礦長張江云,副礦長楊德汝,副礦長張國(無證)。 4月7日,曲靖麒麟區黎明實業有限公司下海子煤礦發生重大透水事故,造成21人遇難、1人失蹤。最高人民檢察院將案件列為重點案件掛牌督辦,云南省分別成立了由省、市、區三級檢察機關人員組成的事故調查工作組,同步介入事故調查,嚴肅查辦事故背后的職務犯罪行為。 經公安機關調查證實,曲靖市麒麟區黎明實業有限公司下海子煤礦董事長、實際控制人張克祥沒有履行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職責,放任煤礦違法違規組織生產。總經理、股東沈有明,法定代表人、股東黎曉生,礦長陳勝華在組織煤礦生產經營過程中,因新井采掘原煤價格不景氣,經濟效益差,于2013年6月商量違規越界開采已經停止生產的原陸東煤礦三號井礦區范圍內的保護煤柱,并由下海子煤礦技術總工陳良生、技術副礦長許地興二人對開采保護煤柱規劃設計,制作假圖紙,逃避監管。2013年8月下海子煤礦開始組織對保護煤柱進行巷道掘進施工,直至2014年3月形成采煤工作面。期間未按照規定進行探水作業,邊掘邊采,違法開采原煤獲利400余萬元。 4月7日,下海子煤礦機電副礦長張江云未按照職責進行探放水工作,副礦長楊德汝、張國也在未探水的情況下,帶領工人下井掘進采煤,隨后在采煤工作面進行爆破作業致使發生透水事故。 |
相關閱讀:
- [ 05-13]云南曲靖煤礦透水事故:兩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被逮捕
- [ 04-29]云南下海子煤礦被關閉 透水事故造成21死1人失蹤
- [ 04-21]云南曲靖煤礦透水事故11名官員被停職免職調查
- [ 04-19]云南曲靖11名干部因下海子煤礦透水事故被停免職
- [ 04-18]曲靖下海子煤礦透水事故遇難已達20人 7人被刑拘
- [ 04-18]云南曲靖煤礦透水事故:已找到19名遇難者遺體
- [ 04-16]云南曲靖煤礦透水事故發現一名遇難礦工遺體
- [ 04-12]云南曲靖煤礦透水事故:已排水2萬多立方米 水位下降過半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