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出臺措施規范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
2014-05-30 07:08:15?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陳瑋 黃曉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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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5月29日電(記者 劉長忠)為規范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引導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中國國家工商總局29日晚間發布了所制定的《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履行社會責任指引》(簡稱指引)。 指引分總則、履行社會責任、履行社會責任的保障措施 、附則四章,共35條。 指引明確,網絡交易平臺(即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應與平臺內經營者簽訂服務合同,合同應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爭議解決、平臺準入和退出、商品質量安全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不良信息處理等內容。 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應與消費者簽訂服務合同,合同應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爭議解決、個人信息保護、交易安全保障等內容。 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公告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相對人權利、減輕或者免除自身責任、加重相對人責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 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應建立消費糾紛和解和消費維權自律制度。消費者在平臺內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發生消費糾紛或者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消費者要求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調解的,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應調解。消費者通過投訴、訴訟、仲裁或其他方式解決爭議的,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應予以協助。 指引指出,發生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情形時,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應向消費者提供平臺內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不能提供的,消費者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平臺內經營者追償。 國家工商總局稱,此指引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合同法》、《商標法》、《廣告法》、《侵權責任法》、《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的。(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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