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網消息,5月28日晚,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讓評書表演藝術家田連元一家陷入悲痛:五車連撞,田連元本人受傷,仍未脫離生命危險,田連元兒子死亡。慘禍的原因又是“醉駕殺手”開“斗氣車”。 醉駕致一死三傷 據沈陽交警支隊審核大隊事故科副科長孫勝介紹,5月28日20時40分許,在沈陽市青年大街渾河橋橋北,肇事越野車由南向北行駛中,突然左向打輪,越過中心護欄,先后與三輛轎車相撞,后翻起騎在了一輛出租車上,造成一人死亡,三人受傷。 據了解,田連元所乘坐的轎車從中心線被撞到了路邊線,田連元傷勢較重被送往醫院,駕車的兒子田昱當場不幸身亡。據沈陽軍區總醫院神經外科主任宋振全介紹,田連元頭部、頸椎、胸椎等多處受損,尚未脫離生命危險,目前仍在ICU重癥監護室進行治療。 經沈陽市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血液乙醇定性定量檢驗,肇事者趙某某靜脈血中乙醇含量為203.9mg/100ml,為醉酒駕駛。“肇事司機案發后主動投案,涉嫌危險駕駛罪,現已被警方控制。”孫勝說。 “真后悔斗氣,更不該喝酒” 在沈陽市沈河區看守所,記者見到了肇事者趙某某。37歲的趙某某身著看守所紅色馬甲,戴著手銬,低垂著頭。“我真后悔開車時斗氣,更后悔開車前喝酒”。 趙某某表示,自己當晚心情不好,喝了二三兩白酒,隨后開車出門。“我開了五六公里后,就跟一輛車斗上了。等發現打輪打猛了時,剎車沒踩住,就撞上了護欄和那幾輛車”。 據了解,趙某某一直在單位做專職司機,駕齡14年,“我平時不怎么喝酒,當天心情非常不好,就喝酒了。我所駕駛的這輛車是單位的車。”趙某某稱,他被帶到交警大隊后,才知道撞的是田連元,并造成其兒子當場死亡。“我知道錯了,酒后駕駛真是害人害己。我已經和家人商量好了,盡最大努力對死者和傷者做出賠償。” 天津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張寶義指出,在酒精的刺激下,駕駛人易與他人斗氣飆車,在瘋狂的駕駛行為中找到刺激感,對社會交通安全危害非常大。 天津日昇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婷表示,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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