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的延安男子白童由于不能正確對待分手,對女友實施強奸,日前被陜西省延安市寶塔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 2013年6月,白童在同學聚會時,對趙某產生好感,隨即成為戀人。數月后,趙某了解到白童曾吸食毒品,提出分手,白童卻滋生報復念頭。2013年10月25日下午7時許,白童將趙某騙至酒店,提出只要發生性關系就同意分手,趙某不愿意。 白童就拿出攜帶的剪指甲刀威脅趙某,用拳腳毆打趙某,趙某仍然不順從。白童遂強行脫光趙某衣服,用手機給趙某拍裸體照片,強奸了趙某。 案發后,趙某當即報警,白童逃離酒店,后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5月29日,延安市寶塔區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判處被告人白童有期徒刑4年。(記者毛海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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