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西寧6月1日電 (胡貴龍)記者6月1日從西寧市湟源縣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獲悉,青海檢方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對青海警方“跨省抓錯人”事件責任民警張軍治提起公訴。目前,案件已移交法院審理,若罪名成立,張軍治將被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事件中冒用“劉麗”身份信息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李芳也被警方抓獲并已帶回西寧,經確認,為劉麗的嫂子。 2013年11月24日,湖南籍女子劉麗在高鐵耒陽西站買票時,被警方帶走。隨后劉麗得知,青海警方認為她涉嫌2012年11月發生的一起盜竊案,因懷孕取保候審到期后一直未“及時”到案,對其進行上網追逃。 在衡陽看守所關押12天后,劉麗被警方帶回青海調查。12月9日,青海警方核實發現,是劉麗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了,并公開承認抓錯人。事后,西寧市城中公安局給予張軍治停職30天的處分。 案件初期未認真核對嫌疑人的身份信息 “犯罪嫌疑人在對個人情況的供述中,自稱名叫劉麗,而張軍治對其身份沒有進行認真核對,就作了筆錄。”檢方辦案人員告訴中新網記者,張軍治于2012年11月18日給犯罪嫌疑人作筆錄時,并沒有按規定從全國人口信息系統調取疑犯提供的身份信息進行比對,而僅僅是以供述做的筆錄,“事實上,兩人的身份特征差別很明顯,只要一比對就能發現問題,這也為后來的跨省抓錯人事件埋下了后患。” 隨后,自稱“劉麗”的犯罪嫌疑人因懷有身孕,警方為其采取了取保候審措施。 辦案人員稱,上述案件中,“劉麗”供述了5名同伙,而張軍治也同樣未對其進行身份核實。 “對疑犯取保候審是保證案件調查工作順利開展的一種強制措施。”辦案人員強調,在案件其他疑犯的信息不清楚的情況下,就辦理取保候審的做法是“不認真,不負責的。” 取保候審期間,張軍治幾次聯系犯罪嫌疑人未果。2013年11月19日取保候審期限屆滿時,“劉麗”也一直未到案,張軍治便從全國人口信息網上調取的“劉麗”的基本信息以及照片發布網上追逃。 耒陽警方和同行民警數次提醒抓錯人均未引起重視 11月24日,湖南耒陽西站派出所將“劉麗”抓獲并電話通知了案件主辦人張軍治。 “耒陽警方在電話中告知張軍治犯罪嫌疑人一直聲稱自己沒去過青海,可能抓錯人了。”檢方稱,張軍治并沒有及時將這一情況告知所領導,只是以劉麗被抓獲為由,與另外2名民警趕到湖南執行押解任務。 據介紹,耒陽看守所管教人員在接交手續期間,反復詢問張軍治當初抓捕的疑犯是不是眼前這個人,甚至連同行的民警也向張軍治提出了疑問,并建議張軍治向上級領導匯報核實清楚。 “耒陽警方并未按規定讓張軍治在看守所提審劉麗,張軍治也沒有因此找看守所領導交涉,而是直接將人帶走。”辦案人稱,如果當時發現抓錯了,就該立刻放人。 在衡陽火車站,劉麗的丈夫謝齊富向張軍治提出做指紋照片比對要求,但這些提醒和建議均沒有引起張軍治的重視。 “12月6日押解劉麗返程到西安后,張軍治才向主管所長打電話告知有可能抓錯人了。12月9日,才發現確實抓錯人了。”辦案人員稱。 抵達湖南后先旅游后提人 根據檢方調查,張軍治一行3人于11月28號抵達湖南后,并未及時到耒陽提人,而是先去旅游。 “11月29日到12月3日,張軍治與另2名辦案干警在湖南境內擇地玩了一圈。”辦案人員稱。 據了解,“跨省抓錯人”事件發生后,青海省檢察院將其列為督辦案件,西寧市檢察院指定由湟源縣檢察院辦理此案。 受理此案后,湟源縣檢察院即派人前往湖南瀏陽、耒陽等地進行了大量而細致的調查取證工作,并走訪了與此案有關的人員以及單位,最終認為張軍治的行為涉嫌玩忽職守,遂于4月2日立案偵查。日前此案已偵查終結,并于5月13日依法向法院提起了公訴。 中新網記者將繼續跟蹤此事件最新進展。(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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