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6月2日下午,南京市紀委、市督查辦發出“大干一百天、環境大掃除”專項整治行動的第13號問責通報,南京市國土局江寧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戚榮建等3名責任人因江寧區一養豬場變身溫泉項目而被行政記過。 4月10日,媒體報道了江寧谷里街道養豬場變身溫泉項目問題。經查,該溫泉項目位于江寧區谷里街道石壩社區、柏樹社區交界地段。 2007年,南京敏涵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與谷里街道石壩、柏樹兩社區分別簽訂集體土地租地協議,投資興建生豬養殖基地。2011年,江寧區整治污染企業,該公司按要求中止了生豬養殖,在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情況下,2011年10月至2013年9月該公司先后對生豬養殖基地進行改造,修建經營性溫泉洗浴項目,其中改建磚混結構休閑用房、辦公用房、職工宿舍房共占用集體建設用地20.35畝;修建停車場、休閑室、游泳池、展示廳、會議室等設施共占用集體農用地11.73畝。 南京市國土資源局江寧分局谷里國土資源所對敏涵公司違法用地行為雖進行了告知并下達了制止文書,但措施不力、監管不到位,未能有效制止和查處;市國土資源局江寧分局作為違法用地監管主責部門,對谷里國土資源所監管失職問題負有領導責任;谷里街道作為轄區內國土資源保護的主要責任主體,對本轄區內土地違法行為未及時予以制止,谷里街道辦事處履行管理職責不到位。 通報稱,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南京市國土資源局江寧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戚榮建,江寧分局谷里國土資源所所長黃鎮,谷里街道辦事處副主任陶杰東行政記過處分。南京市國土資源局江寧分局對敏涵公司作出行政處罰,依法沒收和拆除所建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并處經濟罰款。記者馬超 通訊員吳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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