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長在人民日報刊文:堅決向污染宣戰
2014-06-04 06:47:24??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黃曉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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鍛造向污染宣戰的有力武器,以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實施為龍頭,形成有力保護生態環境的法律法規體系。4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將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實施。作為環境保護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新《環境保護法》在基本理念、公眾參與、法律責任等方面實現了諸多突破,為進一步保護和改善環境、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要做好新《環境保護法》的宣傳工作,提高社會各界的環境法治意識,提高黨政機關領導干部依法決策水平,提高企業單位環保守法自覺性。加快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環境保護、核與輻射安全等專項法律法規的制修訂,全面推進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制度和環境標準建設。盡快研究制定按日計罰、查封扣押等新措施的執法規范,組織制定相關執法解釋、指導意見及配套措施,做好公益訴訟、行政問責、行政拘留、環境刑事案件辦理等工作的協調和銜接,確保新《環境保護法》得到有力實施。 強化向污染宣戰的體制保障,以深化生態環保體制改革為契機,建立嚴格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組織制度體系。生態環保體制改革是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抓手,是轉變政府職能、加快環境管理戰略轉型的必然要求。生態環保體制改革的主攻方向和著力點是建立和完善嚴格的污染防治監管體制、生態保護監管體制、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體制、環境影響評價體制、環境執法體制、環境監測預警體制。要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從宏觀戰略層面切入,從再生產全過程著手,從形成山頂到海洋、天上到地下的所有污染物嚴格監管制度和一體化污染防治管理模式著力,增強生態環境監管的統一性和有效性。通過體制創新,建立統一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對所有污染物,以及點源、面源、固定源、移動源等所有污染源,大氣、土壤、地表水、地下水、海洋等所有污染介質,實行統一監管。獨立進行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切實加強對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執行國家環境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監督,糾正其執行不到位,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對環境保護的不當干預行為。 落實向污染宣戰的重大舉措,以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為抓手,構建改善環境質量的工作體系。保護和改善環境質量是各級政府應當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務。我們要敢于擔當、科學理性、有所作為,堅持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用鐵規鐵腕強化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優先解決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以實際行動逐步改善環境質量。繼續把大氣污染防治作為重中之重,深入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抓住產業結構、能源效率、尾氣排放和揚塵等關鍵環節,健全政府、企業、公眾共同參與新機制,實行區域聯防聯控。進一步加強水污染防治,全力抓好土壤污染治理,抓緊編制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嚴格減排責任考核,著力推進結構調整,持之以恒抓好“六廠(場)一車”工程,確保完成減排任務。強化環境執法監管,保持執法檢查高壓態勢,不打招呼、不定時間、不聽匯報、直奔現場、直接查處、直接曝光,對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全面推進環境信息公開,及時公開環境質量監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境違法案件及查處等方面環境信息,主動向社會通報環境狀況和工作進展,保障公眾的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藍天白云、綠水青山是民生所在、民心所向。向污染宣戰是國運所系、政之所行。堅決向污染宣戰,離不開每一個人的參與。只要政府、企業、公眾都積極行動起來,保衛我們賴以生存的共同家園,用藍天白云裝扮美麗中國的夢想就一定能夠實現。 (作者為環境保護部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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