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以人查房未全面放開 公檢法才有權查詢
2014-06-04 07:08:15??來源:重慶晚報 責任編輯:陳瑋 黃曉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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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以人查房”寫入《不動產登記條例》引起巨大關注。“該說法存在誤讀。”國土部地籍司一位人士告訴記者,廣義上理解,所謂以人查房是指用姓名查詢的方式來獲得他人的房產信息。 6月2日,記者閱讀《不動產登記條例》最新修訂草案全文,并未發現“以人查房”字樣。盡管《條例》草案中增設了有限制的查詢服務,但備受爭議的“以人查房”或仍被嚴格限制。 在涉及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名為“不動產登記資料的保護和利用”的第6章稱,權利人、利害關系人以及取得權利人同意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申請查詢、復制登記資料。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等有權查詢與調查、處理案件有關的登記資料。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嚴金明介紹,不動產是一種物權,是可以出于某種需求公開公示的,但需要注重個人隱私的保護。文件中所謂的查詢是有前提的,一個是利益相關人;另外一個國家有關部門出于某種需求,并非是隨意查詢,與外界理解的借“以人查房”反腐的概念差距較大。 《條例》草案十分強調對不動產登記資料的保護。草案規定,如果存在給權利人和他人造成損失的行為,將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據21世紀經濟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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