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衢州6月14日電(見習記者 施佳秀 通訊員張旭)近日,浙江省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搶劫、盜竊案,被告人胡某在一服裝廠偷衣服時被服裝廠老板發現,暴力抗拒抓捕,持刀當場將服裝廠老板捅死,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胡某死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胡某,男,1970年出生,浙江龍游人,初中文化,無業。 1994年5月,胡某因犯盜竊罪、搶劫罪于6日被上海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1年4月刑滿釋放。 長達十幾年的牢獄生活,并沒有讓胡某改邪歸正,出獄后沒多久,他又走上了盜竊、搶劫的不歸路。 2013年7月31日晚11時許,被告人胡某決定再次去他偷過的服裝廠偷衣服,遂駕駛三輪殘疾車竄至龍游縣靈江開發區一塑料廠門口,然后戴上一雙紅色面紗手套,拿上水果刀和一捆蛇皮袋出發了。 胡某翻窗進入倉庫后,快速將服裝裝進蛇皮袋,裝了滿滿二十一袋(價值45000元),并將裝滿服裝的蛇皮袋扔出窗外,不料被服裝廠老板樓某發現。 胡某拿起放在窗沿上的水果刀沿原路逃跑,樓某手持木棍一路追趕。當胡某逃至廠區附近祥云路北側的稻田時,樓某追上了他,兩人發生扭打,扭打過程中胡某持水果刀朝樓某身上捅了十余刀,過了一會樓某“嗯”的一聲就倒下了,整個人臉朝下趴在地上。胡某繼續朝樓某右側后背捅了兩刀,還用手去拍了一下樓某的屁股,發現他已經不會動了,然后取走樓某隨身攜帶的現金。 胡某在回租住房途中,將衣服、褲子脫下扔到小溪中,只穿一條內褲回到租房內,他的一只布鞋陷在稻田里,帽子掉在現場。 8月1日凌晨3時40分許,偵查人員在胡某的租住處將其抓獲。經法醫鑒定,樓某系因被刀捅刺致雙側血氣胸、心臟破裂大出血死亡。 此外,公安機關查明,在2013年4月至7月19日間,被告人胡某先后六次竄至龍游縣靈江開發區三家服裝廠盜竊服裝。 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胡某死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20000元;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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