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訊:6月6日中國日報網向高平市環保局舉報并報道了山西晉豐煤化的污染,高平市環保局工作人員在電話中承諾會調查,并給本網發來了《高平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對“山西晉豐煤化工公司高平分公司粉塵排放污染問題”調查處理情況的匯報》,在回復中高平市環保局作出具體處理意見如下: 一、向晉城市環保部門報告調查情況(已報告); 二、約談企業環保負責人,全面排查存在的問題,制定可行的造氣工段污染防治整改方案,報高平市環保局、晉城市環保局審核后進行限期整改; 三、我局將積極配合晉城市環保部門加大監管力度和監察頻次,督促企業完成整改任務,同時及時和貴媒體編輯部聯系匯報相關情況;
然而,當我們進行回訪時,看到的排污景象卻感到震驚。 黑煙肆無忌憚的比往常排放還更嚴重,一股黑煙直沖上空,四周幾個出煙處也不同程度的排放著黃煙和黑煙,這就是舉報給高平市環保局之后的排污場景。
看到如此的排污,這讓人不得不聯想到老百姓所說針對晉豐煤化的污染當地環保局不管不問的一貫做法。 黨中央、國務院如此高度重視的大氣污染治理,在這里我們看到的不是執行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而是在當地環保局的不管不問之下,晉豐煤化卻在為大氣中的污染不斷的“添磚加瓦”。 國家為了治理“環境污染”現象,實現節能減排的戰略目標,近年來相繼出臺了有關法規和文件對污染企業和環境污染行為實行“零容忍”,并賦予了環保監察部門查封和關停排污企業的權力,加大了對涉嫌“污染” 企業的懲處力度。 就在2013年6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81次會議、2013年6月8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7次會議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13年6月19日起施行,解釋中針對污染環境罪和環境監管失職罪有了明確的解釋。 然而晉豐煤化的排污是否有相關人員涉嫌污染環境罪和環境監管失職罪,我們拭目以待。中國日報網將持續予以關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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