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0日電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網站消息,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近日發布《關于2014年以來六起煤礦重大事故的通報》。根據《通報》,3月下旬以來接連全國發生了6起煤礦重大事故,共致93人死亡。 《關于2014年以來六起煤礦重大事故的通報》全文: 2014年以來,全國煤礦事故總量、較大以上事故、重大事故下降,未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好轉。但3月下旬以來接連發生了6起重大事故,較大、重大事故起數有抬頭趨勢。這6起重大事故分別是: 3月21日,河南省平煤神馬集團長虹礦業公司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3人死亡。該礦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事故前二1煤層-21010機巷掘進工作面出現了噴孔、頂鉆等突出預兆,但礦方未及時采取有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危險性,在工人修棚打穿桿作業過程中誘發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暴露出該礦防突措施不落實、現場管理混亂、突出危險性鑒定失實等問題。 4月7日,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區黎明實業有限公司下海子煤礦重大透水事故,造成21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該礦越界違法開采相鄰關閉煤礦煤柱,以掘代采,冒險蠻干,放炮貫通采空區,誘發透水造成事故。事故暴露出該礦非法違法生產、防治水措施不落實、安全管理混亂、隱蔽致災因素未查明等突出問題。 4月21日,云南省曲靖市富源縣紅土田煤礦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人死亡。該礦沒有吸取下海子煤礦“4·7”事故教訓認真排查隱患,違法越界組織生產,121701炮采工作面采用非正規采煤法,存在串聯通風、循環風等問題,造成瓦斯積聚并達到爆炸界限,違章放炮產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事故暴露出該礦非法違法生產、報假圖紙逃避監管、通風系統不完善、瓦斯管理不到位、不執行“一炮三檢”制度、勞動組織管理混亂、隱蔽致災因素未查明等突出問題。 5月14日,中煤陜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大海則煤礦(基建礦井)重大溜灰管墜落事故,造成13人死亡、16人受傷。施工方違反作業規程使用溜灰管輸送C70混凝土,在輸送過程中發生堵管,導致溜灰管彎曲,扭矩和橫向剪力達到管材強度極限,在未撤出井下人員的情況下,作業人員違章處理,造成溜灰管與法蘭盤焊縫撕裂,溜灰管相繼墜落,導致正在吊盤上作業人員傷亡。事故暴露出該礦拒不執行監管指令、違規組織施工建設,施工方違反施工作業規程和施工組織設計,建設方、總承包方、施工方、監理方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等問題。 6月3日,重慶市能源投資集團南桐礦業公司硯石臺煤礦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2人死亡、2人受傷。事故發生在4406南2段柔性掩護支架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附近,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中。 6月11日,貴州省六盤水市六枝特區貴州華隆煤業有限公司新華分公司(六枝工礦集團控股、基建礦井)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0人死亡。初步分析,四川煤礦基本建設工程公司項目部在該礦施工1601回風順槽2#聯絡巷時放炮誘發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暴露出該礦和施工企業未嚴格落實區域防突措施,違反作業規程、未執行放炮揭煤前所有人員撤出井下的規定等問題。 此外,2014年以來,全國煤礦還發生了20起較大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分析這26起較大以上事故,主要有以下特點和教訓: 一是瓦斯事故多發。發生的26起較大以上事故中,有15起為瓦斯事故,占57.7%。貴州省今年發生的4起較大以上事故均為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充分說明瓦斯仍是煤礦事故的“第一殺手”。 二是國有煤礦事故多發。發生的26起較大以上事故中,有13起發生在國有煤礦,占50%。暴露出國有煤礦安全管理存在許多薄弱環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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