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批次錄取”遭公平質疑 高考錄取呼喚改革
2014-06-21 20:24: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王瓊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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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批次錄取”為何遭遇公平質疑? 目前我國各省份的高考錄取基本都采取實行了30多年的“分批次錄取”的方式,只是在錄取批次數量上有所差異。一般情況下,以設置五個批次的省份為多數,具體排序依次為:本科提前批錄取院校、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和專科批次。 不可否認,在計劃招生時代,分批次統一錄取有一定的合理性,使國家得以集中力量先建設起一批好學校,培養出一批優秀人才。但目前這種制度所依賴的時代背景已然變化。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上海社會科學院院長王戰曾建議取消高考招生分批次錄取。他認為,隨著時代進步和社會需求的變化,這一“指令”性質的錄取制度,造成了高校失責、學校分層、生源固化等問題,也直接引發了公眾對教育公平的質疑。 尤為明顯的,是錄取機會的不平等。“高校根據現有規則,下一批次的院校必須在上一批次院校完成招生后才能錄用學生,這阻礙了不同地區、不同類型高校平等錄取生源,學生也被剝奪了同時廣泛選擇學校的機會和權利。”王戰說。 無獨有偶,全國政協委員、復旦大學副校長蔡達峰也在兩會期間發聲,認為高校分批次錄取的做法,無論從招生工作效率,還是教育理念來說,都需要系統反思,并應成為當前高考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目前的高考招生錄取制度,還帶有明顯的計劃經濟時代公共資源配置的特征,已經不太符合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發展和改革的需求。”蔡達峰說,最突出的表現,就是公辦和民辦學校,無法獲得平等的招生發展機會,這會嚴重挫傷社會資本參與教育辦學的積極性。 因此,高考分批次錄取改為“同批次錄取”,或許是一次有益的嘗試。“讓所有高校,包括公立大學、民辦大學、高等專科院校以及各類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站在一個平等的起點上,實施和完成各自的招生計劃。各類學校憑借自身的辦學實力和教育特色吸引優秀生源,通過科學的招錄程序來確保招錄過程的公正、公開和公平。”王戰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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