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擬定:頻發重大事故地方一把手應辭職
2014-06-24 07:10:20??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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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購買食品出了問題怎么辦,現行食品安全法中并無明文規定。根據昨日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的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如果未履行規定義務,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并先行賠付。 據國家食藥監總局介紹,現行食品安全法在部分領域還存在空白,如保健食品監管、網購食品監管等。本次修法,針對近年來興起的網絡購物新增一條規定。 草案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應當查驗入網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或者對入網食品經營者實行實名登記,承擔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發現入網食品經營者有違反食品安全法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第三方平臺提供者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頒發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買到的食品有問題,該向誰索賠?草案明確,消費者通過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購買食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入網食品經營者或者食品生產者要求賠償。 根據草案,如果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網食品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由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賠償。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賠償后,有權向入網食品經營者或者食品生產者追償。 釋疑 電商售賣食品門檻將抬高 此前,新華社曾報道,假品牌食品、臨近保質期食品,甚至“三無食品”,是網民反映最多的網購食品問題。因為食品進貨渠道不明、食品宣傳不實、儲存運輸不規范、食品安全事件追溯難、售后維權難等原因,網購食品產生的消費糾紛屢屢出現。 中消協的數據顯示,2013年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網絡購物投訴16408件,同比增長99.7%,其中食品是網購投訴的重點領域。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告訴新京報,當前網購食品出現魚龍混雜的局面,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開網店的主體誠信度不一樣;二是食品本身安全度不一樣。 劉俊海認為,網絡第三方交易平臺應當為消費者“站好崗、把好關”。以淘寶網為例,根據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如果消費者在淘寶上買到質量有問題的食品,淘寶應先行向消費者賠付,然后淘寶再向商家追償。 相關專家表示,規范網絡第三方平臺,將抬高電商平臺售賣食品的門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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