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懲處落馬省部級官員流程解析 異地審理漸成慣例
2014-06-24 07:09:40?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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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網站昨天發布消息稱,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涉嫌受賄犯罪案、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涉嫌玩忽職守案分別由河北廊坊人民檢察院和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法律人士向北青報記者表示,近年來腐敗高官異地審理已成為司法慣例。 劉鐵男被控受賄“數額特別巨大” 最高檢昨天稱,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涉嫌受賄犯罪一案,最高檢偵查終結后,經依法指定管轄,當天已由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檢察院向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鐵男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的意見。 廊坊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劉鐵男利用其擔任國家計委產業發展司司長、國家發改委工業司司長、國家發改委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童名謙被指造成“惡劣政治影響” 在劉鐵男被提起公訴的同一天,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涉嫌玩忽職守案也被提起公訴。最高檢昨天稱,最高檢偵查終結后,經依法指定管轄,當天已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童名謙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童名謙在擔任中共衡陽市委書記、衡陽市換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等職務期間,嚴重不負責任,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衡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湖南省人大代表發生嚴重賄選,嚴重侵害了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惡劣的政治和社會影響,依法應當以玩忽職守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觀察 高官腐敗異地審理成司法慣例 重慶原市委書記薄熙來在濟南受審、上海原市委書記陳良宇在天津受審、貴州省原政協主席黃瑤在四川受審……近年來,多起貪腐高官案件經依法指定管轄跨省異地審理,法律人士在接受北青報記者采訪時稱,這已經成為司法慣例。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教授洪道德說,法律并未規定貪腐案件必須要實行指定異地管轄,但對于此類案件進行指定管轄是有法律依據的。一般來說,在管轄不明或者有客觀需要的情況下可以進行指定管轄,對貪腐案件進行指定管轄應該是屬于后一種情況。 從近年來的司法實踐中可以看到,省部級高官腐敗大多進行跨省異地審理,廳局級干部腐敗案件大多進行省內異地審理。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教授任進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高官職務犯罪案件異地審理已經成為一種司法慣例。異地審理可以防止官員利用在其任職地區的權力影響案件的偵查和審判、妨礙審判的獨立性和公正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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