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談唐慧案:個體極端意見訴求不能左右司法
2014-06-25 10:13:58?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陳瑜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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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下留人”彰顯法治定力(法評) 個體對公平正義的認識不能代替法律,個體極端意見訴求的表達也不能左右司法 對周軍輝、秦星二人來說,6月12日是他們終身難忘的日子。這一天,最高人民法院宣布不核準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這兩名被告人的死刑判決,將案件發回重審。兩周過去了,輿論場上,理性的聲音占據主流。看到電視屏幕上,周軍輝、秦星忍不住潸然淚下的場景,許多人感慨:“刀下留人”,留下的不僅是兩個鮮活的生命,更是對法治、公平、正義的執著堅守。 最高法相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中,對法院查明的案件事實和不核準死刑的理由做了詳細解釋,一言以蔽之:“兩名被告人罪大惡極,但罪不當誅。”嚴格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則核準死刑,堅持少用死刑、慎用死刑,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在此案中得以充分體現。 人們關心這起案件,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上訪媽媽”唐慧。她的執著,讓人們看到一個母親為了心中的公平正義不斷吶喊的力量。然而,個體對公平正義的認識不能代替法律,個體極端意見訴求的表達也不能左右司法。獨立、依法、公正行使審判權,不為任何人、任何聲音所干擾,這是法治應有的真諦。 回顧這些年幾經波折的“唐慧案”,人們在反思,以至于有的媒體發出“唐慧贏了,法治贏了嗎”的疑問。一起刑事案件,夾雜著因鬧訪引起的勞教案件,再加上當事人一次次的上訪和媒體一輪輪的關注,原本簡單的事實,便開始在眾說紛紜中復雜了;原本剛性的刑法規定,也開始在人們廣泛的同情中模糊了。我們無法判斷地方法院的判決是否受到輿論的影響,但是卻可以感到,本已泛濫成災的“信訪不信法,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錯誤想法在人們的觀念中更加大行其道。 在法治昌明的社會里,利益平衡、博弈、妥協應該交由民主的立法來完成,司法要做的只是將代表全民意志的法律投射在具體案件中,并讓人們從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當然,司法公正,離不開司法公開和輿論監督,從本質上講,司法和輿論監督都追求公平正義。但是,由于輿論監督天然具有的特性,使其與理性、專業、重證據講法律的司法過程又有著很大的區別。在司法與輿論的良性互動中,司法機關的法治定力顯得尤為重要。 隨著案件發回重審,新一輪的審判又將開始。然而,這一次,社會輿論對最高法的最終裁判給予高度尊重,司法機關、新聞媒體、廣大公眾有了更穩健的行事風格,社會展現出成熟進步。而社會每一次成熟進步,都是由一些標志性事件奠基而成。無疑,最高法未核準“唐慧案”中相關被告人死刑,就是這樣一起標志性事件。它對什么是法治,如何呵護公平正義,怎樣對待輿論監督與獨立審判,作出了深刻的詮釋,對全社會都是教育和警示。 徐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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