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昆明6月26日電 (王艷龍)云南省通海縣人民法院26日透露,該院日前受理了致6人死亡的通海“小學生游湖溺水”案,6名遇難小學生家屬將杞麓湖保護管理局告上法庭,索賠291余萬元。 2014年4月24日,通海縣秀山鎮大樹小學七名小學生相約到杞麓湖邊玩耍,乘坐木船和泡沫板游湖不幸船翻溺水,導致6名小學生死亡。杞麓湖為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屬南盤江水系,徑流面積354平方公里,平均水深4米。 6名小學生家長認為,通海縣杞麓湖保護管理局作為管理部門,負責杞麓湖水上安全的管理、船只入湖管理工作,沒有在湖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護欄,未對船只進行有效管理,是發生事故的重要原因,遂向通海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杞麓湖保護管理局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共計人民幣2911779.9元(每人485296.65元)。 目前,通海法院已經受理上述案件,并已移交民事審判一庭辦理。(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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