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幫個忙,又不是專門賣這個東西(毒品)的……”昨天上午,鄭州市中院在鄭州市第二看守所宣判一起毒品案,24歲的馬麗(化名)從宣判開始一直哭到庭審結束。她說,她真的只是幫朋友忙,沒想到判得這么重。 關系很好,她幫朋友賣毒品 馬麗是3名被告中年齡最小的一個,今年24歲。 公訴機關指控涉及馬麗的一起案件是2013年8月的一天晚上,通過馬麗,馮某從滎陽乘坐出租車到中牟,向一個叫偉杰(另案處理)的人購買毒品,馬麗在鄭開大道中牟縣路邊,以每克200元的價格向馮某販賣冰毒兩包(約40克),價格8000元。 法庭上,馬麗說,馮某給她打電話要40克冰毒,“馮某給我大概8600元錢,我與他乘出租車到中牟,并讓他在中牟等候。”后來,她與朋友偉杰一起到開封拿了8000元毒品,后將毒品交給了馮某。 庭審宣判后,馬麗在接受采訪時一直強調,“偉杰是和俺關系可好的朋友”,她就幫朋友賣了點這個東西(毒品)。 獲刑9年,直哭“判得太重了” 昨天,當聽到主審法官宣判自己因犯販賣毒品罪獲刑9年,馬麗哭了,她說:“判得太重了,我就是幫朋友個忙,又不是專門賣這個東西的。” 在幾次提及毒品二字時,馬麗都用“這個東西”替代。她也承認,自己知道販賣毒品是違法行為,但沒想到這么嚴重,“更沒想到自己摻和到這起事件中來”。 最后,她用了“很后悔”“特后悔”字眼來表示她幫朋友忙后的心情。 另一80后販賣100余克冰毒獲刑15年 馮某說,他認罪伏法。馬麗是他通過朋友認識的,找馬麗買毒品,也是幾個朋友想找他幫忙,“都是幾個好兄弟,一起湊錢買的”。 此案的另一名被告人田良(80后)獲刑15年。去年11月27日,他在漯河市嵩山路長城花園酒店房間內,以1.5萬元價格向馮某販賣冰毒一包(鑒定重為103.94克),被當場抓獲。 談及本案,審判長何軍說,這3人都吸毒,都靠以販養吸,收入微薄,通過販毒方式掙差價來“養活自己”。馬麗也的確如她所說“有幫忙成分存在,但是,這不像幫朋友買件衣服一樣,什么忙都可以幫”。記者 魯燕 文/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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