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與前男友無關,女孩須返還補償款 庭審中,小靈的父母極力辯稱,由于小靈當時年僅15歲,受到曉飛誘騙與其發生關系,曉飛應當賠償小靈的精神損失,且曉飛支付的4萬元補償費,在去抱孩子時已經還給了曉飛,但沒有證據證明。 法院認為,曉飛支付給小靈的補償款以及墊付醫療費,是其誤認為孩子是自己的親生孩子,現在已確認孩子與曉飛無關,曉飛要求退還補償款及墊付的醫療費,法庭予以支持。曉飛撫養孩子期間的撫養費,因未提供相關證據,根據當地的生活水平,酌定為1000元。因此,小靈和父母須共同返還曉飛不當得利6.4萬元。 小靈及其父母接到判決書后,表示服判,不提起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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