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聯合聲明》附件
2014-07-04 07:09:19??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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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強雙向人文交流 雙方商定,通過中韓人文交流共同委員會進一步促進人文領域合作。為此,雙方將共同推進2014年度19個人文紐帶具體項目,2014年下半年舉行中韓人文交流共同委員會第2次會議。 雙方商定,將繼續加強兩國公共外交合作,每年輪流舉辦中韓公共外交論壇,推進中韓網絡意見領袖圓桌會議、中韓青年防止荒漠化共同合作等項目。 雙方將致力于提高兩國現有1000名青少年互訪交流的效果,豐富和充實兩國青少年交流,并商定繼續將之擴大。 雙方商定,支持成立由兩國文化藝術領域代表參與的“文化交流會議”,以推動兩國民間文化交流,加深兩國國民對對方國家的理解與信任。推進文化產業領域研究及項目合作,包括2014年在中國舉辦第2屆中韓文化產業論壇等,并就成立“中韓聯合基金”進行探討。 雙方對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大韓民國政府關于合作拍攝電影的協議》表示歡迎。 雙方商定,積極鼓勵兩國教育領域開展實質性合作,包括互派政府代表團、邀請母語漢語輔助教師赴韓和派遣韓國教師赴華、舉辦學術研討會、進行學術交流等。 雙方商定,擴大學校間交流合作,以此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目的。 雙方商定,通過各種渠道鼓勵兩國更多優秀青年到對方國家學習進修,致力于繼續擴大兩國間留學生流動規模。 雙方商定,進一步擴大兩國地方政府間交流與合作,鼓勵更多地方發展友好城市關系。 雙方商定,支持兩國婦女組織及部門間合作,鼓勵兩國各界婦女友好交流。 雙方商定,在文化遺產保護修復及博物館領域增進研究合作及人員交流,在打擊文物走私領域加強交流與合作。 雙方商定,支持兩國有關機構開展大熊貓合作研究。 (四)加強兩國國民間交流 雙方歡迎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領事協定》,商定以此為基礎為在對方國家的本國公民提供更多法律保障,更好維護其合法權益。 雙方商定,為鼓勵兩國國民互訪,將2015年確定為韓國的“中國旅游年”,將2016年確定為中國的“韓國旅游年”。 雙方商定,共同致力于到2016年實現兩國全年人員往來達到1000萬人次的目標。 雙方商定,在大型綜合體育賽事籌備、舉辦、參賽等方面加強合作。中方支持韓方舉辦2014年仁川亞運會和2018年平昌冬奧會。韓方支持中方舉辦2014年青奧會。 雙方歡迎就互免持公務(官用)護照人員簽證協定案文達成一致,商定積極商談分階段擴大免簽范圍方案。 雙方商定,視需要相互增設領事機構。 三、以元首會談為契機簽署的文件 雙方歡迎以此次元首會談為契機簽署以下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領事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大韓民國政府關于合作拍攝電影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與大韓民國外交部2014至2015年度交流合作計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大韓民國企劃財政部關于攜手創新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大韓民國產業通商資源部產業合作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與大韓民國環境部環境合作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與大韓民國產業通商資源部關于加強兩國地方經貿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中國人民銀行與韓國銀行關于在首爾建立人民幣清算安排的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大韓民國關稅廳戰略合作安排》;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與大韓民國未來創造科學部關于廣播電視和數字內容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局與大韓民國環境部關于野生動植物和生態系統保護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中國進出口銀行與韓國輸出入銀行在互惠風險參與協議項下有關超大型節能環保型船舶融資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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