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衢州7月8日電(見習記者 施佳秀 通訊員 葉曉舟)“我終于可以和其他小孩子一樣快樂地生活了。”7月8日,浙江常山一剛落戶的11歲女孩鄭雯(化名)感嘆稱,“我以后一定做個好孩子。” 鄭雯的媽媽鄭霞(化名)與浙江常山縣東案鄉墅口村村民朱天明(化名)是未婚先孕,先后生下了一男一女兩個孩子。 在雙方感情破裂分手時,雙方協議兒子由朱天明負責撫養,女兒則由鄭霞負責。鄭雯當時不滿5歲,由于父母雙方當時沒有結婚,屬于違規生育,按照當時政策,戶口一直沒有落實。 鄭霞將鄭雯送到同村的一戶人家寄養,自己則到杭州打工,并很快組建了新的家庭,生育了一個孩子。 鄭雯由于沒有戶口,到了10歲才由政府協調上了小學。上了學后,鄭雯感覺很不自在,經常在周末到常山縣城玩,漸漸學也不上了,整日在縣城晃蕩,養父母和老師多次管束也沒有用,成了名副其實的“野孩子”。 鄭雯自從逃學后,心里很失落,每日都到常山縣文峰廣場一帶轉悠,餓了、渴了就去附近商戶那里去偷偷拿礦泉水、食物,每次被發現,商戶們也拿她沒有辦法,畢竟她才是11歲的小孩子。 商戶們把她移交給派出所后,由派出所民警負責教育后送回家,但第二天,鄭雯又會去常山縣城,繼續在大街上晃蕩,成了群眾眼中十足的“壞孩子”。 “當時覺得這樣做還挺好玩的,挺刺激的,就以此為樂了。”鄭雯說。 在得知鄭雯的情況后,派出所一方面與鄉政府進行聯系,另一方面積極聯系孩子的親生父母解決小孩的戶口問題。 7月8日上午,鄭雯的出生證得到補辦,戶口也終于得到了落實。同時,派出所做了鄭霞以及現任丈夫的思想工作,鄭霞夫婦同意給鄭雯一個完整的家,帶到杭州一同生活。 “我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以后一定好好學習,再也不逃課了,做父母的好孩子。”鄭雯憧憬著杭州的新生活。(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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