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男子王博(化名)和16歲的女友小麗(化名)因拐賣3歲的堂妹被抓,而民警調查中驚訝地發現,兩人此前還將親生兒子賣掉。近日,魚臺縣人民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判處王博有期徒刑4年半,小麗因未滿16周歲,免于刑事處罰。 據介紹,王博與小麗是男女朋友,2013年3月下旬,王博和小麗打算在魚臺縣城開家服裝店,但資金還缺3萬余元,便萌生了拐賣女童賺錢牟利的念頭。2013年4月1日,小麗在奶奶家看到3歲的堂妹,遂和王博決定拐賣堂妹,賣到河南。同年4月3日下午4時50分,小麗領著堂妹在村邊玩耍,王博租了一輛出租車進村將兩人帶走。當晚兩人帶堂妹租車前往河南長垣,路上小麗的媽媽一直打電話詢問堂妹的下落,小麗謊稱已將堂妹送回了家。4日凌晨,兩人在樊相鎮與前來接孩子的王某等5人接上頭,以38000余元的價格成交。隨后,兩人攜款返回魚臺,不久后被魚臺警方抓獲。 而令民警更加驚訝的是,拐賣堂妹之前,王博、小麗兩人還曾于2013年3月4日將自己的親生兒子賣到了河南。原來,兩人同居期間小麗意外懷孕,王博和小麗商議決定打胎,但吃了兩粒藥丸后流產失敗??紤]到無力撫養孩子,也不愿讓雙方父母撫養,兩人便商議等孩子出生后賣掉。王博通過QQ發布了賣孩子的信息,河南女子王某看到后,主動聯系上王博。2012年底,王某還邀請王博和小麗前往河南長垣縣待產。2013年3月4日,小麗在醫院產下一名男嬰,因王某想要的是女孩,該男嬰以20000元價格賣給了別人。 魚臺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王博與他人以出賣為目的,將其親生兒子和3歲的堂妹賣給他人的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考慮到王博犯罪時不滿17周歲,系未成年人犯罪,應減輕處罰。因此法院判處王博有期徒刑4年6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小麗因未滿16周歲,免于刑事處罰。(記者 路帥 通訊員 竇紅 張振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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