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明年底前三級公立醫院參保率應達100%
2014-07-12 07:12:12?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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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胡浩)為更好發揮醫療責任保險在醫療糾紛化解、醫療風險管理方面的作用,進一步健全醫療責任保險制度,提高參保率和保險服務水平,國家衛生計生委會同司法部、財政部、中國保監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11日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并印發《關于加強醫療責任保險工作的意見》。 意見提出,各地要統一組織、推動各類醫療機構特別是公立醫療機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即由醫療機構購買醫療責任保險,一旦發生醫療損害責任事件,由保險公司代為賠付。到2015年底前,全國三級公立醫院參保率應當達到100%;二級公立醫院參保率應當達到90%以上。 國家衛生計生委醫政醫管局副局長郭燕紅介紹,運用保險手段解決醫療責任賠償問題,建立第三方賠償的途徑和渠道,有利于患方及時得到經濟補償,更好地明確醫療糾紛中醫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構建和諧醫患關系。保險作為“第三方”力量,通過與醫療糾紛調處機制的有效結合,將醫療糾紛處理從醫療機構內轉移到醫療機構外,有利于保障醫療機構正常醫療秩序。利用保險價格杠桿的激勵約束作用,有利于引導醫療機構轉變觀念,提高醫療風險防范意識,促進醫療機構加強內部管理,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 據統計,2013年我國有6000余個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參加了醫療責任保險,占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總數的60%。但同時,醫療責任保險發展仍然面臨困難,醫療機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的積極性不高,參保率低,導致保險無法發揮“大數法則”的作用。此外,醫療責任保險險種設計有待進一步完善。 針對這些問題,五部門意見除要求提高醫療責任保險覆蓋面外,還要求進一步完善醫療責任保險合同、條款,科學合理厘定醫療責任保險費率,適時根據醫療機構風險狀況及風險特點進行保費浮動調整和開發有針對性的保險產品。同時,加強人民調解和保險賠償的銜接,支持保險機構提早、全程介入醫療糾紛處理工作,多渠道調處醫療糾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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