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藏了137年的清朝房契 清朝的“房產證”是啥樣?昨日,武昌區中營社區梳妝臺17號居民胡少成,向記者展示了137年前自家的房契。房契顯示,當年他家175平方米的大宅院,是花了50兩白銀購得的。 記者在胡先生家看到,房契被木框裝裱起來,長約70厘米,寬約60厘米。房契用紙為宣紙,用楷體字清楚地寫明了立約人、立約內容、立約時間、房屋邊界、朝向、占地尺寸、成交價格、見證人等事項,落款日期是清光緒三年(公元1877年——編者注),雖年代久遠,紙張已泛黃,但字跡仍清晰可辨。 88歲的胡先生介紹,從契約內容看,自己現在所住的梳妝臺17號房址,是清朝光緒年間一位名叫鄭洪元的人,賣給自己的曾祖父胡之俊的。房契詳細說明了買賣情況,并請來鄰里作為見證人。房契特別寫明了房屋占地長五丈二尺、寬三丈二尺,計有三間正屋、一個套房、一個天井、兩個廂房等,換算成現在的計量單位,房屋占地面積約有175平方米。這么一間位于武昌城中心的宅院,當時的交易價格為白銀50兩。 50兩白銀是什么概念呢?根據資料顯示,清朝中后期一個六品官員的年薪是45兩白銀,也就是說,相當于一個“廳級公務員”13個月的工資,換算到現在并不是一筆很大的數目。 胡先生稱,自家祖上一直居住于此,這張房契是50多年前,他在清掃過世父母房間時發現的,所以就收藏起來。鑒于當時的歷史背景,他并未向別人透露此事。現在,他自覺年事已高才向子女公開。子女將其拿到字畫裝裱店,給房契加裝木框保護起來。而房契記載的帶天井的宅院,也早已變成兩層小樓。 譜牒專家、湖北省圖書館研究員昌慶旭說,這張房契歷時137年,保存完好,對研究當時社會經濟、風俗民約有著較高價值。(記者 簡俊暉 通訊員 周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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