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讓“沖突”成為城管標簽 城管與攤販間的矛盾,一直是城市管理中難解的“結”。廣西北海市銀海區(qū)城管部門專項整治攤販不理想,無奈之下便在路口處密集豎起“梅花樁”,讓攤販無立“攤”之地。 “你告訴我去哪擺,不擺攤怎么活?”拎起貨物四處逃散,推著滾燙的油鍋一路小跑,逃避城管圍追堵截的攤販正是城市中的低收入群體。 不少群眾認為,在城市的“面子”和老百姓的“里子”之間,在市容的干凈整潔和市民的“養(yǎng)家糊口”之間,部分執(zhí)法人員沒有平衡好,常出現(xiàn)“該作為的不作為,不該作為的亂作為”。 在城管不斷遭遇的“執(zhí)法尷尬”中,矛盾頻頻升級,群體的尷尬處境時時發(fā)生:城管毆打小販、小販刺傷城管、城管攤販“互跪”求情…… “不能讓“沖突”成為城管執(zhí)法甩不掉的標簽,城市管理不是簡單的“城管”。”暨南大學教授胡剛表示,由于角色定位、管理規(guī)則的混亂以及實際操作的不當,城管在經受角色沖突煎熬的同時,常飽受社會的指責,“城管生態(tài)”雖然復雜,但必須破題。 尋找城管破題的“最大公約數(shù)” 為了更加完善城市管理,一些地方開始轉換思路,探索用積極力量破解城管困局。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上海靜安區(qū)城管隊員董之益,從他的視角找尋到破題城管困局的“最大公約數(shù)”——“執(zhí)法是標,解決群眾實際困難才是本”。 湖南邵陽市雙清區(qū)近期分設25個臨時西瓜銷售點,城管隊員主動微笑與攤主溝通,幫助攤販運送西瓜到固定攤點,引發(fā)網(wǎng)友“點贊”;西安等地允許菜農和瓜果小販進入小區(qū)和家屬院,建立臨時蔬菜水果市場,限時限期經營,為市民生活提供便利。 如何讓“地攤經濟”在城市中有序經營?吳國林教授表示,社區(qū)是個復雜的社會機體,管理思路不能“單打一”。作為行政處罰執(zhí)行者,要改變管理思路,視“服務”重于“管制”。推進用法治、法律的方式來根除治理城市管理中的頑疾,才能形成持久有效的人性化的城市管理的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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