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男子李某以“購車財政補貼”騙局,詐騙了我市的王先生近5萬元。日前,李某因詐騙罪被尖草坪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2013年6月20日下午4時26分許,家住尖草坪區營村的王先生接到一女子電話,對方自稱是財政局的工作人員,說王先生剛買了一輛轎車,如今國家為促進消費,購車有財政補貼,要將這部分補貼款轉賬給王先生。聽到對方對自己新購車輛的信息了如指掌,王先生沒懷疑,于是按照對方要求帶著銀行卡來到銀行的 ATM 機上接收補貼款。在電話里,對方指示操作:先是誘騙王先生輸入賬戶密碼,然后以核實賬戶為由,要求王先生提供銀行卡余額數目。接著騙子又提示王先生輸入“識別碼”,當王先生操作完這一步,他得到的卻是轉賬成功的提示,自己近5萬元存款已進入對方賬戶。幾乎是在王先生轉賬的同時,福建籍男子李某在湖北武漢的一家郵政儲蓄銀行的 ATM 機上將王先生的錢全部取走。 法院認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其認罪態度較好,并積極退賠被害人部分損失,可酌情從輕處罰,故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記者王君通訊員帥根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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