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離婚后,將出生僅70天的兒子以4萬元的價格賣給他人。今日陽泉礦區警方宣布這起拐賣兒童案告破,抓獲犯罪嫌疑人5名。 7月16日,男子張某向陽泉礦區警方投案自首,稱自己和前妻李某及前妻母親岳某將剛出生70天的兒子以4萬元的價格賣給了一個平定人,現在后悔莫及,請求民警幫忙尋找。接報后,警方立即抽調精干警力成立專案組。當晚18時,民警將李某和其母親帶回。經訊問,張某和李某于今年6月辦理了離婚手續,兩人均無業,之前已育有兩女。離婚后,大女兒由張某撫養,二女兒由李某撫養。因沒有經濟能力養育剛出生的兒子,7月6日,張某、李某和岳某經人介紹,將親骨肉以4萬元的價格賣給一名平定人。 岳某并不清楚介紹人的具體住址和名字,只知道其是一名太陽能熱水器的經銷商及手機號碼。民警立即兵分兩路,一路走訪調查平定縣所有的太陽能經銷商,另一路對手機號進行摸排,很快查出李某芳有重大嫌疑。在平定警方的配合下,民警很快找到了李某芳,但其也不知道買主的姓名和具體住址。經過大量的工作,警方終于確定了買主為馬某夫婦,遂馬不停蹄地趕到馬某母親的家中,找到了正在酣睡的孩子。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李某、岳某、馬某和李某芳已被取保候審,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記者 霍雪飛 通訊員 田智慧 劉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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