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8月5日電 (記者 趙小燕 實習生 金晶 通訊員 西法)8月5日,浙江杭州西湖法院審理了一起職務侵占案,被告人王某是一公司“刷單”軍團的成員,為公司制造虛假信譽,但最后,卻將錢都刷進了自己的口袋。 王某,28歲,四川人,雖只有初中文化,卻是杭州某科技公司的銷售經理。 杭州某科技公司是做男裝、女裝電子商務的,在各主要的電商平臺上都有自己的網店。2012年4月9月,王某做了公司在V+平臺店的運營店長,除了管理店鋪整體運營外,他還負責給公司刷單。 每個月,王某都會向公司申請刷單費用,公司審批后將錢匯至公司提供給個人的刷單專用的支付寶賬戶里。王某利用該賬戶拍下公司的產品,之后,公司虛假發貨,錢就會打到平臺。平臺與公司核對賬單后,就會收取5%的銷售額的傭金,將其余前款打到公司賬戶。刷的越多,業績越高,王某獲得的提成就越多。 剛開始,王某干勁十足,可后得知公司不給他交社保,便開始心存不滿,想找個機會報復公司。 于是,王某在申請退款后,將錢就退回刷單的賬戶。然后再通過支付寶轉賬和提現的方式把這個賬戶里的錢取出來,放進了自己的口袋。 這種方式屢試不爽,直至13年5月底,王某通過這種方式賺的盆滿缽滿,便辭職不干了。 2013年6月,公司發現王某負責的刷單賬目出入將近30萬元,便通過電話聯系了王某,希望他回公司說明情況。王某表示同意,可當7月份公司再聯系王某時,他早已不見了蹤影。 2014年4月,公安機關通過技術偵查手段找到了王某,并將其抓獲。 7月23日,西湖檢察院對王某發出起訴。 庭審中,王某表示自愿認罪,并承認從公司侵占的款項少部分用于還債,其他多用于日常開銷。而在案發后,王某家屬已賠償被害單位22萬元,被害單位已表示諒解。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王某利用職務便利,侵占公司財務,數額巨大,應當以職務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自愿認罪,退回部分贓款,并獲得被害單位的諒解。建議對被告人王某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至八年之間量刑。 “我認罪悔罪,希望法庭從輕處罰。”庭審最后,王某這么說。 西湖法院將擇日對該案進行宣判。(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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