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發布防衛白皮書 炒作周邊威脅難掩擴軍野心
2014-08-06 06:49:05?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王瓊 陳瑜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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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贊解禁集體自衛權 強調“具有歷史意義” 與以往的防衛白皮書相比,新版白皮書中赫然列入安倍內閣剛剛出臺的有關修改憲法解釋以圖解禁集體自衛權決定的詳細內容,并強調“具有歷史意義”。 依據日本歷屆政府對和平憲法第9條的解釋,日本行使自衛權僅限于本國直接遭攻擊后作為反擊的“個別自衛權”,且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即日本遭到緊急不當的武力侵犯、沒有其他合適手段可以排除侵犯、武力行使控制在“必要最小限度”。 而在日本新版防衛白皮書中,就“行使武力的三大條件”表述為:他國向第三國發動的武力攻擊若威脅到日本的存亡、存在從根本上剝奪日本國民權利的明確危險,允許必要最小限度地使用武力。 不難看出,新的“三條件”將日本行使武力的條件擴大到了其所謂“關系密切國家”遭受“武力攻擊”、日本的安全面臨“明確危險”時,但何為“關系密切”,何為“明確危險”,并無清晰的標準,這就為日政府根據需要擴大解釋提供了可能。 且對于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地理范圍,小野寺稱會在法制上予以明確,“將不僅限于日本的領土、領海、領空范圍內,具體會根據特定情況分別予以應對”。 對此,呂耀東指出,日本解禁集體自衛權意味著其“專守防衛”理念的變化,日本行使武力不僅限于“同盟”,已經擴大至所謂“威脅其生存”。日本自衛隊的活動范圍也不僅限于日美同盟之間,可以開赴至只要日本認定與其安全相關的任何國家及地區。 另一方面,安倍政權修改憲法解釋以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做法,一直飽受非議。大多數日本民眾都持反對和質疑態度,更有眾多專家學者直指安倍此舉“違法”、“違憲”。《朝日新聞》也曾發表社論,主張日本不應回歸“強兵”之路,對憲法失敬。 周永生認為,安倍內閣變更憲法解釋是日本立憲主義歷史的“恥辱”。正如日本多數法學專家指出,相關內閣決議存在重大法理缺陷,這意味著基于安倍內閣相關決議基礎的日本防衛政策轉換同樣存在重大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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