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方惡意賴賬成官賴 債主們因接政府工程破產
2014-08-06 07:24:16?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陳瑋 陳瑜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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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太不講信譽了,做一次政府工程我就投降了,以后再也不做了!”王偉氣憤地對記者說。他不住地抽著煙,清瘦的臉上,焦慮明顯可見。 這項預算投資近8000萬元的工程總建筑面積為1.5萬平方米,主要為展示當地建市成就,公開資料顯示,“作為建市重點獻禮工程之一”,計劃建設成為“宣傳城市規劃、科普教育、招商引資的展覽平臺及展示城市形象、發布城市建設政策的一個窗口”。工程于2012年7月開工建設,當年12月竣工,趕在慶典前夕完成。 “我之前基本不做政府工程,主要是擔心政府信譽,這次感覺各種條件合適,就簽合同做了。”王偉說。 之所以王偉覺得條件合適,是因為作為政府融資平臺的市文化發展投資公司承諾,以一塊地作為質押。但開工建設后,市文化發展投資公司卻告訴他,原來承諾的那塊地,由于手續無法辦理,不能作為質押。 由于作為“獻禮工程”的“創業館”工期緊,又是該市重點建設工程,王偉還是加緊施工建設,終于在半年內將工程按時建成交付。 項目建成后,市文化發展投資公司卻遲遲不給付約定的回購款,由于王偉的資金主要來自銀行和民間借貸,每月僅支付利息就要五六十萬元,資金壓力非常大,也拖欠了不少農民工工資。 2013年底,王偉多次要求按合同給付回購款,都沒有結果,他也多次聲稱要封“創業館”。2014年春節前,上百名農民工封堵了“創業館”。事件發生后,王偉得到了700萬元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 記者聯系到市文化發展投資公司負責人,這名負責人承認確實存在未按期支付回購款的情況“我們準備貸款和處置資產來支付回購款。現在我們也沒有錢,(支付回購款)總是需要一步一步來的”。 歷史欠債新官不理舊賬 當前一些地方政府只管借債,不管還債。由于相關監督機制缺失,一些地方官員為了個人政績,“新官不理舊賬”的現象普遍存在。 “讓后任替前任還賬,太冤枉了。最好的辦法就是中央撥一筆款,把所有債務清償掉。”廣東省一名干部直言不諱地說。 東部沿海一個地級市的市長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一個市長到一個地方,他首先考慮的是發展,上面壓下來的發展任務這么重,財力有限,那只能借債。前面的市長已經借了那么多債了,后面的市長你叫他完全當還債的市長,他也不會干。如果都在還債了,老百姓看不到城市的發展,就會對這個市長有意見,政績也上不去。”也正是因為這種心態,導致大量地方政府歷史性欠債無法償還。 記者采訪發現,一些地方政府長期拖欠債務,盡管法院已經判決還債“官賴”們有的“新官不理舊賬”,有的玩起“躲貓貓”,把財政資金全部轉移進專用賬戶,造成無錢可還假象,判決書儼然成了“法律白條”。 一位法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許多黨政機關實屬惡意賴賬。有的單位把財政資金轉移到專項資金賬戶上,以“專款專用”為名,造成“無可執行財產”假象,規避執行。 被廣東省西部一個鄉鎮拖欠了120多萬元工程款的肖先生說,他起訴政府欠債勝訴后,申請強制執行,上級政府曾有一筆20萬元的財政返還到鎮政府,而鎮政府卻將這筆錢故意放到專項資金賬戶,借口說是要用于扶貧,只能專款專用。 “十幾年過去了,我贏了官司卻拿不到應得的錢。兒子今年高考了,我對兒子說,對不起,老爸沒能力,供不起你上大學了。”在和記者交談中,這個年逾五十的“政府債主”的愁容令人動容。 廣東省律協副會長肖勝方說,這讓人想到“當街叫賣法院判決書”的案例,無論是對樹立公眾對司法的信任,還是培養法治精神,都是極大的傷害。 記者在與一些地方政府債權人交談中,他們都對采取訴訟手段要賬表示擔憂,認為即使打贏官司,也很難討回債務,還得罪了領導。還不如花錢打點找關系,或許還能要回點。 在各地法院開展對黨政機關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的專項積案清理工作中,一些地方和部門要求債主“減債”,否則就“不還”,不少積案少則數年多達二十年,有的欠款中利息甚至超過了本金。廣東一個地級市多名欠債部門負責人都毫不諱言,本金能還,但利息怎么也得少點。一些債權人則反問:十年前的100萬元能和現在的100萬元一樣嗎?況且計息是法院的依法判決! 相互效仿借用還分離加劇風險 在一些地方官員和專家看來,“官賴”現象嚴重損害了政府信用,也影響了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更糟糕的是,地方政府開始拖欠、拒絕償債,可能意味著大面積違約的開始。 不少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的專家認為,治理“官賴”應遏制盲目舉債發展的沖動,建立科學的干部政績評價機制。 中山大學政務學院院長肖濱說,“官賴”不僅影響司法公信力,更給民眾一種“政府耍無賴”的印象。由于缺乏問責和懲戒機制,官員舉債沒有約束,繼任官員不僅不理舊賬,反而效仿、攀比,導致政府負債越來越多。 一些法院工作人員和法律專家認為,對于已經產生的債務,除了司法機關要秉公執行,上級監管部門也要督促“官賴”通過拍賣超標樓堂館所、超標車輛等方式清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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